2020年首次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送您一份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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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方式及流程
目前,由于疫情原因,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系统于4月1日开通。
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三种方式:即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1.自己办,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个税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税法及法规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报服务,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第一种:简易申报
第二种:标准申报
温馨提示
接受退税需提供本人中国境内银行账户。补缴税款可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非银支付(比如微信/支付宝)、pos刷卡、银行柜台等方式进行。
注意事项
居民个人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并对汇算清缴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居民个人应当妥善保管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已预缴税款等信息相关的资料,留存备查。
其中,需要查看收入明细记录,是否都是自己的(不实收入可发起申诉)
不实任职受雇可发起申诉。
2.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将除本单位以外的2019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扣缴义务人(单位),并对其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请人办,即可以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受托人需要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二、如何计算退(补)税
1.汇算清缴税额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计算公式如下: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其中各项专业术语解释分别为:
1.综合所得收入额
包括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
综合所得收入额 =工资薪金收入额 + 劳务报酬收入*80%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 + 稿酬收入*80%*70%
举个简单例子:
纳税人同样取得10000的收入,不同的所得,最后计入收入额的是不同的。
工资薪金收入额=10000
劳务报酬收入额=10000*(1-20%)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10000*(1-20%)
稿酬收入额=10000*(1-20%)*70%
2.专项扣除
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此处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五险一金中的生育险和工伤险,自然人并未自行缴纳,因而不算入扣除之内,大家可把专项扣除简单理解为三险一金的扣除,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专项附加扣除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4.其他扣除
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5.捐赠
根据财税2019年第9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环节享受捐赠扣除政策。为便于个人在领取工资时享受扣除政策,建议捐赠人拿到捐赠票据后,及时将捐赠票据提供给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捐赠扣除。扣缴义务人为个人办理捐赠扣除时,随扣缴申报一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相关捐赠票据由个人留存备查。
二、税款计算案例:
三、如何办理退补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
来源:北京石景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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