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你是要补,还是退?
2021-04-01上一篇 : @全体职工,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开启,多退少补!快来看看吧~|下一篇 : 智能财务共享时代来了

目前除湖北地区外,全国各地都已经陆续开通个税汇缴渠道,今年更是历史上首个做个税汇缴的年度,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个人所得税”成了大家热搜的话题,也有积极的小伙伴儿们已经晒出了自己的补税或者退税额,还有的都晒出了退税已到账的短信。真是几家欢乐几家愁呀~
【案例】一起来看下“叮当响”企业四个人员的情况:
员工小白:只在“叮当响”这一家单位工作,且只有工资所得,每个月已经正常预扣预缴,预缴时各项扣除均已扣足。
员工小黑:同时在“叮当响”和“捉襟见肘”两家企业任职,每个月工资都是4500元,社保和公积金2000元,不涉及其他扣除,两家企业月度预扣预缴税额都为0。
员工小花:每月工资10000元,社保公积金2000元,合计缴纳个税1080元,除日常工资外,帮朋友公司提供代账服务,公司支付其劳务报酬合计10000元,代扣个税1600元。
股东老钱:未在企业任职,年末只取得分红65000元,缴纳“股息利息红利所得”个税13000元。
这家“叮当响”企业中都有谁需要做年度汇算呢?
【案例分析】接下来一一分析下各个人员的情况:
员工小白
只有一处工资所得,每个月已经正常预扣预缴,预缴时各项扣除均已扣足,个税汇算税额与预缴税额一致,无需补或退税,也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员工小黑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叮当响”工资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捉襟见肘”工资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社保+公积金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两处以上任职,年末需要合并计算税款。但是年度综合所得收入(4500+4500)×12=10.8万元,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年度汇算补税的,可免于办理年度汇算,因此员工小黑是可以选择不做年度汇算的。
累计预缴税额
“叮当响”企业:0元“捉襟见肘”企业:0元
汇算清缴税额
[(4500+4500)×12-5000×12-2000×12]×3%=720元实际需补缴个税:720元年度综合所得收入(4500+4500)×12=10.8万元10.8万元<12万元,可免于办理年度汇算
一般以下两种情况会涉及到补税:
1、取得两处工资收入
部分人员存在两处工资,平常预扣预缴个税两家公司分别计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将两边收入合计计算后,因个税计算机制,合并后可能导致税率跳档,税款增加。
2、日常存在未计税收入情形
例如:劳务报酬、稿酬所得未超过800元,无需缴纳缴纳。年度综合所得汇算需合并全年所得,包括800元以下所得,直接导致合并计税收入增加,个税也会相应增加。
提醒:
有两种情形下纳税人可免于办理年度汇算:
(1)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年度汇算补税的;
(2)年度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上述两种情况下,虽然纳税人需要补税,但是符合“免于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相应需要补缴的税款也就不用补啦。
员工小花
月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工资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社保+公积金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2000
劳务报酬
10000
全年实际预缴个税1080+1600=2680元,个税汇算计税较日常预缴有所不同,汇算全年应纳个税为1880元,实际可退税额800元。如果员工小花自愿放弃退税,也是可以不做年度汇算的。
累计预缴税额
工资:(10000×12-5000×12-2000×12)×3%=1080元劳务报酬:10000×(1-20%)×20%=1600元合计:1080+1600=2680元
汇算清缴税额
[10000×12+10000×(1-20%)-5000×12-2000×12]×10%-2520=1880元1880-2680=-800元实际可退个税:800元
一般以下四种情况会涉及到退税:
1、年度中间离职跳槽
因离职跳槽,可能存在个别月份无收入,未充分利用每月5000基本扣除的情形。
2、未填列扣除事项,如专项附加扣除、捐赠等
未充分填列扣除事项而导致日常预缴个税金额偏高的情形。
3、计税方式不一致导致的退税
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情形。
4、低收入情形
平常预缴过个税,但工资月度之间波动较大,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
小花属于以上第三种情况。
注意:按照“补税依法,退税自愿”的原则,如果是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况,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可以放弃退税。如果放弃退税,可以不用办理年度汇算。但如果是属于应当补税的情形,办理年度汇算则是纳税人的一项义务,除了符合规定免于办理汇算的情形,纳税人务必及时办理。
股东老钱
2019年度只取得分红所得,不涉及个税年度汇算。但在社交网页上看到各种个税年度汇算“秘笈”后,心潮澎湃了……现在看到员工小花退税后,更是心痒,抱着“贪便宜”的想法,他立即拿起手机下载了个人所得税APP,按“退税秘笈”进行有模有样的“年度汇算申报”。
老钱“随心所欲”地进行梦幻填报,他在收入栏给自己填了65000元的工薪收入和65000元的劳务报酬,在专项附加扣除模块给自己伪造住房租金扣除,又任性地填写了减免税额1380元。
一番操作下来,老钱又“从天而降”了4000元的已缴税额,最终产生了4000元的退税额。然后老钱美滋滋坐等“退税”好梦时,殊不知税务机关是实时监控异常申报数据的。
这是个厦门市集美区税务局真实的案例哦,案例中的原型人物李某已被税局监控到,并采取了对应措施。
提醒:大家千万不能随意填写!
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只有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涉及分类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选择手工填报千万不要自作聪明少填写收入或者多填写扣除金额,因为系统会将手工填写数据与税局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对比,税务部门一直高度关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工作,乱填是肯定不行的!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在《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中也明确了退税可以放弃,而补税除符合规定免于办理汇算的情形外必须办理,否则将面临加收滞纳金、个人信用降低等不良影响。
纳税人涉及补缴的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税款,否则将面临每日按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的税务行政处罚,并计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个人信用一旦受损,会影响个人的贷款审批、申办信用卡、使用信用产品,也将直接影响其就业招聘、升职竞选等,严重失信人员将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影响出行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甚至对购买不动产、子女教育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最后再给大家普及下年终奖筹划的相关要点~
年终奖筹划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规定,2019年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有两种方法选择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步骤:
(1)进入标准申报界面后,点击工资薪金,进入详情界面。
(2)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
方式一:
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方式二:
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3)比较两种方式下,按照系统计算的结果,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年终奖计税方式。
年终奖筹划思路
年终奖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可以先分摊到12个月再确定税率,对于年终奖较多的人来说,这种方式可以让税率保持在较低档,从而使应缴个税比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的方式低一些。
但是对于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而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
因此,纳税人在计算个税时需要综合测算一番,自主选择将年终奖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还是并入综合所得申报。
注意:
(1)年度汇算时年终奖申报方式的切换是单向的!
即:年度汇算申报系统中可以从年终奖单独计税切换到全部并入综合所得,但是不能从全部并入综合所得切换到年终奖单独计税!
(2)上述界面仅限于预扣预缴时按年终奖单独计税申报的情形!如果预扣时企业选择了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将不会出现上述选择界面!
(3)年度汇算结束后,需要将与的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已预缴税款、补退税款等相关信息资料留存备查,保存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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