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学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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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
汇算清缴的通知(学生版)
各位同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见附件1),天津市税务局为本市纳税人开通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启动了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东丽区税务局为我校师生约定的汇算清缴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至5月30日,纳税人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端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https://etax.chinatax.gov.cn)自助办理年度汇算业务 (附件3、附件4、附件5)。推荐同学们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端)”以下简称APP自行汇算清缴。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 汇算清缴对象
在APP查询收入纳税明细中发现2019年度有预缴税款的同学。
二、 注意事项
1.符合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或2019年度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学生,办理汇算清缴前,需要在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写模块选择2019年度补填报相关信息。
2.在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且平时学校已经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建议通过简易申报办理退税。 (附件3)
3.请勿点击系统查询页面中的“批量申诉”或“申诉”,否则会造成不必要的修改处理上的困扰,无法顺利退(补)税。
三、 操作流程
1. 下载安装、注册、登录个人所得税APP
2.完善个人信息,绑定银行卡
3.提交申报、申请退税
①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系统自动进入简易申报流程,并提示“简易申报须知”②阅读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③进入简易申报界面,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查看、确认。④纳税人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选择【申请退税】后,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已在本系统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添加确认银行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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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询退税记录、撤销修改
财务处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1.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2.2019年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报税指引
3.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快速申报操作指引(手机APP版)
4.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操作指引(个人自行申报手机APP端)
5.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操作指引(个人自行申报网页WEB端)
6.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
7.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百问百答
提取码:83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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