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所得税合理节税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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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个人的收入水平也逐步提高,所涉及到的税负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交的税多了,自然影响到纳税人的个人生活水平,假如不交税,又影响到了国家的预算情况,如何做到即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也不违反国家法律呢,这就要求纳税人能按照税法的要求,列出不同的缴税方案,从中选择合适自己的,合法的方案,进行合理节税。
一、劳务报酬所得项目
(一)劳务报酬多次取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按其收入多少分为两类,不超过4000的,减去800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000的减除20%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但对个人的劳务报酬收入较高的,会有加成征收的情况,如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按照原应纳税额,加征5成,即此时的应按税额=收入×(1-20%)×30%-2000。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10成,即此时的应纳税额=收入×(1-20%)×40%-5000。
所以,如果纳税人能把一次的收入改为多次取得,那应纳税收入就将进行分摊,增加扣除次数,进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例如:某作家业余在一单位兼职做一课题,课题完成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整。他如果一次性申报纳税,则
应纳税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而如果与企业协商,分两个月支付两次,则每次应纳税额=15000×(1-20%)×20%=2400元,总计纳税额为4800元。两者相比,节约400元。
(二)劳务报酬工资化
针对一些数目不大,又经常都有的一些收入,税点点建议可以采用将劳务报酬计做工资的形式来节税,如中原路一服装老板,雇别人经营自己的铺子,自己又在另一家企业工作,每月工资约为4000元。他一开始没有与这家企业签任何合同,则4000元作为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4000-800)×20%=640元。但后来他与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则4000元作为工资薪金收入应纳税额=(4000-3500)×3%-0=15元,与之前相比每月节税625元。
二、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一)削峰平谷
收入很不稳定的人尤其适用这种办法,叫削峰平谷。
税点点发现,个人税收征稽是累进制,收入越多,缴税越多。所以有必要控制收入进账方式。在员工一定时期内收入总额既定的情况下,其分摊到各月的收入应尽量均衡,最好不要忽高忽低,以免增加纳税人纳税负担。
假如某职工有一笔6000元的提成,而他每月的工资是2000元,如果财务部门主管分批支付给该职工,分四次,每月支付1500元,则缴税额为0元;但假如改为一次性申报纳税,则应纳税所得额为:
6000+2000=8000元
应纳税额为:
(8000-3500)×10%-105=345元
(二)年终奖金节税法
对于一些采用年薪或者绩效制度的企业,个人最终获取的年薪和所有绩效收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来计算个人所得税,除了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收入:比如加班费、全勤奖、季度奖等等,全部与当月的收入合并,来计算个人所得税,这就提供了一些更好地方法用于节税。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一年内,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能使用一次。
具体方法是:
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员工3月份当月工资为4000元,当月获得全年奖金合计12000元,则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12000/12=1000元,
1000元,此额度用于确定奖金适用的税级,此额为税级“1”,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
12000×3%-0=360元
当月工资所得税:
(4000-3500)×3%-0=15元
于是当月本员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合计:
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正常月度工资所得税=360元+15元=375元
(三)差旅费补贴
差旅费津贴200元、误餐补助200元。超过部分并计“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假如单位不单独列出,则工资超过3500元则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员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
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员工所在地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例如,张某在某公司工作三年后离职,则公司需要给张某三个月的离职补贴。假如这三个月的离职补贴,合计在张某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内,则要按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若是单独作为离职补贴给张某,则在员工所在地年平均工资三倍以内部分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五)通讯费
单位由于工作特殊情况可以为员工承担通讯费,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报销,这些凭有效的证明可以不计算个人所得税,等于是计入到了个人当月工资收入之外。
(六)员工夏季防暑降温费、高温费
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发放季防暑降温费、高温费的,采取报销形式的,可以不计入工资计算应纳税额,但假如夏季防暑降温费、高温费随工资,则要记入当月工资,计算应纳税额。这就是说,企业把应支付给个人的一些福利性收入,由直接付在工资里面,转变为提供公共服务等形式。这样既不会增加企业的支出,降低个人的消费水平,又能避免个人因为收入的增加而多交税。同样的福利性支出还有住房补贴等。
(七)五险一金
如果收入高不等钱用,完全可以将社保、公积金等标准提高到最高限度,当然企业所缴额度也相应提高了,这个可以和企业协商。
税点点认为,愚蠢者偷税,聪明者避税,智慧者做纳税筹划,进而做到合理节税,由此可见,每个纳税义务人对此的认识是有所不同的。国家也应该加大关于这方面的立法,将相关法律细化,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减少灰色地带,让偷税漏税行为无处遁形,同时也给与合法合规的节税行为“验明正身”,予以发扬,减少个人支出,提高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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