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开启!又可以领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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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高新发布)
关于201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201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现已开始。请于7月26日—8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按通知附件要求,报送盖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至合肥高新区管委会1327办公室(中小开网上系统填报一并完成,中小开系统关网时间8月10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王懋、黄婷婷、张坤
65324525
附件:
关于2018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申报对企业版
一、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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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境外展会及参展人员费用补贴项目
1. 兑现条件 :2018 年参加境外展会的我市中小进出口企业(2018 年进出口额 6500 万美元以下,含省属企业)。
2. 兑现标准 :原则上给予单个展会最多 2 个标准展位(1个标准展位 9 平方米以内)展位费、2 位参展人员展会期间费用不超过70%补贴,每个企业该类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参展人员展会期间指展会天数加上布展 2 天、撤展1天;人员费用指国际机票、国家规定标准的食宿、公杂等费用。
3. 申报材料 :
①《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从“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中导出,以下简称从系统中导出);
②《企业注册登记表》(从系统中导出);
③《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 1);
④《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2);
⑤申报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⑥展会邀请函、展会合同(内容齐全,有明确展位费金额);
⑦展位费发票及支付凭证;
⑧展位图及展会现场照片;
⑨机票或行程单及付款凭证(展览公司代购机票的需提供展览公司开具的人员费发票并标明其中机票费用);
⑩参展人员的护照信息首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⑪申报单位为参展人员(参展期间)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是法人代表,可用营业执照复印件代替;如是股东,需提供股东关系证明;如是人事外包,需提供外包合同及外包公司为参展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
⑫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二)境外产品认证项目
1. 兑现条件 :2018 年开展境外产品认证(以证书发证日
期为准)的中小进出口企业(2018 年进出口额 6500 万美元以下,含省属企业)。
2. 兑现标准::原则上给予单个认证费用不超过 70%补贴,每个企业该类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 万元。
3. 申报材料:
①《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从系统中导出);
②《企业注册登记表》(从系统中导出);
③《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 1);
④《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2);
⑤申报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⑥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要有签订时间及收费标准);
⑦认证机构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⑧申报单位的境外产品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报告;
⑨支付凭证;
⑩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⑪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三)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1. 兑现条件 :2018 年开展企业管理体系认证(以证书发证日期为准)的中小进出口企业(2018 年进出口额 6500 万美元以下,含省属企业)。
2. 兑现标准::原则上给予单个认证费用不超过 70%补贴,每个企业该类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 万元。
3. 申报材料:
①《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从系统中导出);
②《企业注册登记表》(从系统中导出);
③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 1);
④《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2);
⑤申报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⑥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认证机构签订的合同(要有签订时间及收费标准);
⑦认证机构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⑧申报单位的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⑨支付凭证;
⑩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⑪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四)境外商标注册项目
1. 兑现条件 :2018 年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以证书发证日期为准)的中小进出口企业(2018 年进出口额 6500 万美元以下,含省属企业)。
2. 兑现标准:原则上给予单个注册费用不超过 70%补贴,每个企业该类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 万元。
3. 申报材料:
①《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从系统中导出);
②《企业注册登记表》(从系统中导出);
③《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 1);
④《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2);
⑤申报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⑥申报单位的商标注册文件及标识;
⑦申报单位与所委托的注册机构签订的合同(要有签订时间及收费标准);
⑧注册机构的资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⑨支付凭证;
⑩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⑪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五)境外专利申请项目
1. 兑现条件 :2018 年开展境外专利申请(以证书发证日期为准)的中小进出口企业(2018 年进出口额 6500 万美元以下,含省属企业)。
2. 兑现标准:原则上给予单个申请费用不超过 70%补贴,每个企业该类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 万元。
3. 申报材料:
①《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从系统中导出);
②《企业注册登记表》(从系统中导出);
③《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 1);
④《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2);
⑤申报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⑥申报单位的境外专利申请书及专利证书;
⑨支付凭证;
⑩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⑪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二、项目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规定条件和时间,进入“外贸发展专项资金( 中小)网 络 管 理 应 用 ” ( 网 址 :http://www.smeimdf.org/)进行项目申报,导出和打印相关纸质表格(详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 5),并与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后向所在区域商务局(经贸局)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每页均需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不全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原则上不予受理。省属企业向注册地商务局(经贸局)提交申报材料。
三、项目申报要求
各区、开发区商务局(经贸局)、财政局要对照文件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各项目申报单位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几点说明
1.申报材料中凡所涉及外文的,均需提供中文翻译(全部或重点内容)。
2.涉及到外币换算的,统一按照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核算。
3.境外展会申报参展人员费用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104 号,见附件 3)和《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 号,见附件 4)执行。
4.以上政策条款可同时申请,一个年度内,单个企业累计获得支持金额不超过 100万元。
5.单个项目实际支出金额低于1万元的不予受理。
6.兑现资金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实行总量控制,若最终审核兑现资金超出预算,则按等比例缩减拨付。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快来申报吧!
素材来源|管委会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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