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宣布:专票电子化,它来了!

2021-09-23上一篇 : |下一篇 :

商事改革持续进行中,简易注销公司时间再次减半,社保、税务、海关优化政策不断,给合法经营者宽敞的空间发展企业,不合规企业经营越来越难。

3大举措,6大方面

注销时间将大幅减少

国家为回应广大市场主体关切,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解决企业“注销难”这一营商环境中的难点,促进企业“新陈代谢”、结构优化,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3大举措。

具体来说有6个方面:

1、注销登记材料大幅减少!

大幅减少注销登记材料,只须提供清算报告等必需要件。

2、公示公告免费!

企业注销成立清算组的备案、登报发布债权人公告等,改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示公告。

3、公告时间缩短!

公告时间由45天压至20天!

4、简易注销范围扩大!

(1)将非上市股份有限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简易注销试点范围。

(2)允许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在达到条件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

5、税务、社保、商务、海关等注销手续简化!

(1)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未领用发票、无欠税等纳税人,可免于办理清税手续,直接申请简易注销

(2)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进行社保登记注销

6、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

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设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推行注销“一网”服务

这些措施并行,企业注销的时间将大幅减少,尤其简易注销时间将减少一半!

税务局早已发文明确

这些举措已经实施

早在去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布了(税总发[2018]149号),《通知》明确2018年10月1日起,企业注销流程大大简化!

让我们再来重温一下《通知》的重点内容:

1、两种情况可以不用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办理简易注销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2、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3、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开设专门窗口,提供“套餐式”服务

可见,国务院会议作出的决定,有一些已经开始实施了,更多的举措,相信也会很快落地。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基本流程

国家商事改革不断,给合法合规经营者提供了足够的空间经营发展企业,也给不合法经营者设置了门槛,税务改革、社保改革、个税改革等等,企业不合规经营,想通过注销企业恶意逃债的老板,国务院会议也明确指出,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来源:财税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