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办理北京公司注销手续所需材料?北京公司注销流程
2021-09-27上一篇 : 职场 外企财务岗位知多少|下一篇 : 养鸡成本核算方法
笔者一直从事着财税工作,这期间也接触了不少大老板,前段时间蔡总和笔者联系,说他们的百货公司最近在做节日促销活动,力度还是蛮大的,财务会计这边过多地关注会计核算却忽视了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学习,所以,出现了“多缴税”的情况;这来问问笔者这边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够降低税负的,下面笔者就来给大家讲一讲正在做促销活动的公司如何合理合法的降低税收:
1、促销活动“返券”的税收筹划:
“返券”是指顾客消费达一定门槛后获赠相应数额购物券的促销方式。对顾客来讲,赠券在商场内可以替代现金使用,比赠品更实惠,而对商家来讲,赠券能将顾客留在店内循环消费,可显著提高销售额。故而在重要节日期间,各大商场经常会推出赠送购物券的活动。
有些人认为送出的购物券应作为“销售费用”处理,企业将派发的购物券借记“销售费用”,同时贷记“预计负债”;当顾客使用购物券时,借记“预计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结转销售成本,逾期未收回的购物券冲减“销售费用”和“预计负债”。这种处理方式存在较大的弊端,当商场用“返券”活动替代平常的商品折扣,返券比率很高的情况下,这种做法相当于虚增了销售收入,使企业承担了过高的税负。更合理的做法应该是在发出购物券时只登记,不做账务处理,顾客持购物券再次消费时,对购物券收款的部分直接以“折扣”入POS机系统,即顾客在持券消费时,实际销售金额仅为购物券以外的部分。
2、促销活动“打折”与“满减”的税收筹划:
“打折”即用原价乘以折扣率得出实际成交价格的促销方式。而“满减”则是指当消费达到一定金额时,对原价再减免一部分价款的促销方式,这其实是变相的“打折”方式,区别只是折后价格的计算方法不相同。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在“打折”与“满减”促销方式下,均可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来确认销售收入,销售发票可以直接开具折后金额,也可以在发票上分别列示原价和折扣金额。
3、总部经济招商政策税收筹划:
利用总部经济招商模式成立新公司,然后入驻园区,企业也不需要实体进行办公,只要入驻后就可以享受到当地政府的增值税扶持和所得税扶持。
政策详情:
1.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留存比例50%)的80%~90%扶持奖励;
2.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留存比例40%)的80%~90%给予扶持奖励;
3.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4.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后综合税负5%以内;小规模有限公司也可核定,综合税负5%以内!
其中园区内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税种: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相当于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附加税
在笔者合作园区入驻,注册个人独资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2%
税率为:增值税3% 个人所得税2% 附加税为0.36
增值税:{400/(1+3%)}*3%=11.65万
附加税(包含城建税):11.65*12%=1.39万
所得税:{400*2%}=8万
注:本文内容收集自网络,若有错漏之处欢迎指正!
注:想要了解更多详情,欢迎进行留言或者私信,关于税筹方案欢迎大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