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首次购买税控设备,也可全额抵减?真的吗?

2021-10-02上一篇 : |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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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股转系统公布的挂牌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信息披露违规案例进行梳理,提醒各挂牌公司:(一)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所有投资者同时公开披露信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二)证券服务机构为公司的股票转让、定向发行等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的主体资格、股本情况、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充分的核查和验证,并保证其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基本情况

YB公司成立于2010520日,公司股票于201457日在新三板公开转让。2016年,营业收入377.99万元,其中软件技术外包收入130.75万元,新增动漫授权业务收入247.25万元,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降低70.35%,净利润-478.64万元,亏损额较去年同期减少38.00万元。刘某持有YB公司333.33万股,占总股本的66.67%,为YB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YB公司的主办券商为ZT证券。2016年年报审计机构为ZXC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违规事实

(一)YB公司

YB公司2016年半年报第二部分“经营情况”中披露:“(二)经营成果、净利润整体上升主要因为报告期内获得某市高新园区下发的社保补贴收益890万元”。经查,该笔资金系根据与关联方HX公司签订的《关于政府补贴代理事宜的备忘》,从HX公司转入,其中291万元为2013年社保补贴,与YB公司2013年年报保险金列支总计159.54万元明显不符;其余部分HX公司并未实际收到政府补贴款项,实为双方的往来款项。同时,YB公司2013—2015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信息不完整。

(二)ZXC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对YB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未进行充分核查,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关于YB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信息不完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YB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和2014年度审计报告中,关于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报表和公司附注披露的信息不一致;在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对营业收入确认的审计程序不充分;对上述执业问题未能通过ZXC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质量复核体系进行必要的纠正,审计工作质量控制存在缺陷。

三、处理结果

(一)公司

YB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证监局决定对YB公司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审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