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县财经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州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拉科针对今年8月份州委第四巡察组在刚察巡察期间发现并反馈的6条财经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就进一步在全县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活动中,继续严明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增强法制观念,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务管理,建立完善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控制预算总量,严格审批程序,实行公务卡制度,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各乡镇全面落实“三务公开”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加大对各村财务情况检查力度,重点对资金使用,村、社干部工资、奖金等报酬,村集体往来债务、固定资产管理等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督查,保证村级财务公开透明。县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强化资金分配到拨付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政资金审批使用程序,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财经工作,加强财政政策和财经纪律学习,“一把手”带头学习新《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财务人员要全面学习掌握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财经法纪意识。

二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财政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尤其是将救灾、扶贫等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消费性支出的行为。同时,要严控“三公”经费,建设廉洁单位。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等要求,坚持勤俭办事,严格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发放奖金、劳务费、节日慰问费、加班费及津贴、补贴等,确保“三公”经费和会议经费只减不增。

三要加大督查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各部门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审计部门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心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工作,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审计成果转化机制,加大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和信息反馈力度。要发挥人大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及舆论监督的作用,建立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财政资金安排使用监督体系,做到财政资金安排到哪里、监督就跟到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