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更高效率,更严监管: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将启用
2021-10-04上一篇 : 建设银行总行财务会计部管理会计高校培训班开班|下一篇 :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指南
近日,一则关于手续费超过购房款的新闻报道出现在了巫女士的手机屏幕中。巫女士发现,自己在去年购买两间商铺时,也被收取了相当高的“服务费” ,“为啥子我们买房还要承担服务费,这不公平!”巫女士随即翻出相关合同和票据。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成都的巫女士于2018年6月15日在位于温江区金马镇的“东原·西岸”楼盘购入的两间一层商铺中,被收取了高达52万元的“服务费”。巫女士称,按照合同,两间商铺总价200余万,但购房时,除了按揭贷款100万外,自己还为此支付了150余万包括首付在内的各项钱款。
巫女士手中的收据显示,多出合同价的这笔52万元费用经两次刷卡支付,每笔26万元,“收款事由”显示:“服务费”,而这笔钱并未在购房合同中呈现。
对于巫女士的疑问,置业顾问则这样回复:新闻中的是服务费高于房款,而他们只是“工程方便于回款的部分”,只是占其中一部分,“这边是这样的”。而当记者亲自上门询问之后,工作人员表示将与客户本人沟通,其余问题需要接到公司通知才能回答。当记者问到,“成都蜀道易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开发商之间是何关系时,该男子表示“我怎么知道这是个什么公司”。
据企查查显示,这个成立于2017年8月的“成都蜀道易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现在竟然已是注销状态!成立还不到两年!那这笔钱到底落在谁的手里呢!真的是所谓的“工程款”吗?这家公司所属行业可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
图片来自企查查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