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汇算申报已经开始,至2020年6月30日结束。哪些人需要办理?如何进行申报?是否可以筹划?不办理行不行?下面就进行一一解答:

一、 谁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二、 如何知道我是不是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人员?

(一) 前提

1.2019年收入、纳税申报已核实清楚。

2.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各项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齐全。以上都可以通过网路申报途径查询并填写。

(二)途径

1.通过汇算基本计算公式计算自己是否需要汇算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指的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不包括绩效奖等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的金额。

此办法需要本人知悉收入、扣除项、适用税率、已交税额、计算规则等信息。

2.可以自己通过网络申报途径查询

员工个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电脑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查询本人2019年度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并通过预申报来查验。

3.可以找扣缴单位查询

员工个人可以向扣缴单位提出要求,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告诉纳税人。但是如果存在两处及以上扣缴单位的,无法在哪一家扣缴单位查到全部收入及扣缴信息。

所以,最快捷便利的办法是通过网络申报途径来查询应补税额或应纳税额。

(三)筹划

虽然2019年汇算不包括绩效奖等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的款项,但税法规定,此款项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如果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申报的奖金计算缴纳的税额较大,可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从而减少补缴税额甚至产生应退税额。

(四)判断

1.仅在一处申报工资奖金的个人所得税且个人所得税预缴时已经进行规划的,应补税额为0,不需办理;

2.经查询补充完善后,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或汇算应补税额不超过400元之间的,办理享受免申报;

3.经查询补充完善后,汇算应补税额在400元以上的,或有应退税额且愿意申请退税的,需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五)办理

1.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2.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所以,纳税人要主动关注及了解相关信息,优先通过网路申报途径自行办理年度汇算是最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

三、 网络申报途径有哪些?

(一)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申报

(二)电脑登录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申报

下面主要介绍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途径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查询和申报的流程。

四、 个人所得税APP的下载

苹果手机可以app store在里面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安卓手机可以在自带的应用商城里面下载个人所得税APP,也可微信扫描二维码下载。

再点击个人所得税,输入账户、密码后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五、 专项附加扣除查询及填写

个人所得税首页,下滑页面,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写是否正确、齐全,如有疏漏,再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补录相关信息:

补录符合条件的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录入2019年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注意扣除年度选择2019年,然后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2019年如果没有提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享受优惠,本次汇算的时候是最后一次在2019年度享受的机会。注意,扣除年度需选择“2019年度”。

六、 收入纳税查询

在个人所得税首页,下滑页面,点击“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进入“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界面,重点关注有无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无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金额多少,纳税多少等。

七、 汇算查询申报流程:

(一)查询:

在个人所得税首页,下滑页面,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点击“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

阅读“标准申报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进入“标准申报”界面的“基本信息”环节,如有两处及以上发放工资薪金的,需要选择“任职受雇单位”,再点击“下一步”:

进入“标准申报”界面的“收入和税前扣除”环节,上下滑动,查询“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是否填写完整:

(二)补充完善:

1.收入

如果原在“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中查询到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但系统不自动带入,在此界面显示为“0”,需要点击相关项目进行补充,以劳务报酬为例:

点击“劳务报酬”,进入“劳务报酬”界面,点击“新增”:

点击“查询导入”,选择需要导入的劳务报酬项目,点击“确定添加”:

劳务报酬的收入金额即纳入综合所得税,合并计算纳税,可以返回到“标准申报”的“税款计算”界面再行查看记录“应收税额或应退税额”数据。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也是如此。

2.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

如果原未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的,也可以在此增加,点击“专项附加扣除”进入“专项附加扣除”界面,点击“新增”,“保存并继续”,转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页面进行添加:

3.补充完毕后,在“收入和税前扣除”环节,点击“下一步”,进入“税款计算”环节,可以看到“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此时,如存在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的,还需进一步核实是否需要将其包括计算在内,所以,暂不做“提交申报”,可点击“保存”,对税款做好记录:

(三)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筹划

返回“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点击“工资薪金”,查询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是否需要选择纳入综合所得,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

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点击“确定”:

此时工资薪金已包含全年一次性奖金,再点击“下一步”,进入“税款计算”环节,查看“应补税额”较之前记录的是否减少,或“应退税额”是否增加。

1.如果“应补税额”确定减少,或“应退税额”确定增加,则点击“保存”,进行判断、提交申报。

2.如果“应补税额”反而增加,或“应退税额”反而减少,需返回“收入和税前扣除”环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还原为“单独计税”,点击“工资薪金”,点击“奖金计税方式选择”,将计税方式改为“单独计税”,点击“确定”:

此时,综合所得不再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

(四)提交申报

1.如果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汇算“应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点击“享受免申报”即可:

2.如果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应补税额”超过400元,则需要点击“提交申报”,进入缴纳界面,可以选择“立即缴税”,也可后期在税务机关建议的期限内缴纳:

3.如果此处为“应退税额”,点击“提交申报”,进入“申请退税”界面

根据要求“添加银行卡信息”按步骤操作完成:

八、 需要汇算的人员可不可以不进行汇算?

不可以。特别是汇算补缴税款在400元以上的,一定要进行汇算补缴,否则会影响到个人纳税信用、个人征信、贷款利率、子女教育等。另外,6月30日之后补缴还要交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