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的发票不合规被拒收了?别慌,牢记这些细节,避免开具不合规发票!
2021-10-05上一篇 : 税务套餐”助力新办企业起跑|下一篇 : 国家税务总局枞阳县税务局正式挂牌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重磅公告,对如何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问题进一步明确。
1、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大变需办理临时开票权限
关于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一)自2019年9月20日起,关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纳税人端自行开具17%、16%、11%、10%原适用税率发票权限;对于符合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条件的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后,可在24小时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其中: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原适用税率发票临时开票权限时,只需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即可,但纳税人需要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解读:1.自2019年9月20日起,关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纳税人端自行开具17%、16%、11%、10%原适用税率发票权限。【通俗的说】不能自行开具了,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后,在24小时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提醒】如果自行符合规定重新开具13%/9%/6%/3%发票,不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开票权限。【提醒】如果是2019年4月1日前的6%/3%专用发票,按规定重新开具蓝字发票,也不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开票权限。 2.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附件2〕,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补充】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前,进行申报未开具发票的,可以按照原税率补开;开具发票的,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以按照原税率补开红字发票或蓝字发票。
(二)留存备查资料:纳税人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应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解读:《公告》规定,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原适用税率发票临时开票权限时,只需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即可,但纳税人需要保留交易合同、红字发票、收讫款项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例】2019年9月21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必须在24小时内,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例】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从文件的要求是“自2019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仅仅是要求“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需要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并没有要求开具红字发票需要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的,应如何处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其中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流程: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附件),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纳税人应在获取临时开票权限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三)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解读:(1)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前,未进行申报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应进行补充申报或者更正申报,涉及缴纳滞纳金的,按规定缴纳;
(2)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后,不得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已经开具的,按规定作废,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按照新适用税率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四)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后取得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解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购入方纳税人4月1日后取得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五)不小心取得了一张票面税率栏次填写错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解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因此,可将已取得的发票联次退回销售方,并要求销售方重新为单位开具正确的发票。
2、新税率政策早就公布了为何还要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一政策回顾
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2019年4月1日起,将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主要涉及制造业等行业;将适用10%税率的项目改按9%税率征税,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货物;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主要涉及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和增值电信服务等。
二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可能的原因
【示例1】
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1日之后发生销货退回、应税服务终止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的,由销售方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二)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或者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尚未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由购买方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根据购买方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示例2】
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4月1日之前按照16%、10%做了未开票收入申报,4月1日之后补开发票也应该开16%、10%。
比如,B公司2019年3月发生了一笔应税收入,金额100,税率16%,税额16,由于无法取得对方开票信息,暂未开票,会计在4月申报表进行了未开票收入的申报。
2019年4月20日,客户提供了开票信息,因为纳税义务时间发生在3月。这个时候应该给客户开具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是开13%。
那么4月补开16%的发票后如何申报呢?
申报表填写如下:
如果出现比对异常,则需要去税务局大厅进行上门申报。
提醒:4月之后再开具16%的发票,都会有特别的原因。
比如上面说的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或者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
而且补开发票前提是在应纳税月份做了未开票收入的申报,否则就属于滞后申报行为,税务局核实后会要求纳税人调整前期申报表,涉及补税的则会补税,当然补税就会涉及滞纳金。这点一定注意。
税务局很容易就能提取你2019年4月后按照旧税率开具的发票,然后发给税源管理单位逐户核查情况。
1、如果是属于开票有误,要求你收回联次开红字发票,然后开正确的蓝字发票。
2、如果属于申报有误,则要求你修改对应所属期的申报表
应对措施:
如果4月申报期之前发现这种情况,请在申报3月增值税时候将其列入未开票项目进行申报。
3、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操作流程
1、登录推荐用IE浏览器打开平台。将税控器插入电脑,首次使用,请点击安装驱动程序。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驱动程序的下载及安装。并可以点击右上角的检测环境,看是否需要安装相应程序。
2、确认完善企业信息、设定平台密码
纳税人登录平台后,首先需进行企业信息的确认和补充。若有平台权限的需求,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性开通平台密码,开通后需使用CA身份认证密码、平台密码双重密码登录平台。
提示:
1.纳税人确认信息是否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符,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2.开通平台密码后,请牢记密码;如忘记密码,可在登录时通过输入找回密码问题的答案对密码进行重置,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重置。
3、勾选确认发票
查看当前勾选认证所属期。
点击发票勾选按钮:
输入需要勾选发票的日期:
输入完开票日期后,点击查询:
此时,这一时间段内,已开具未勾选的发票将显示出来,点击要勾选发票前的方框,选择这张发票,然后点击保存。
系统会提示勾选发票对的数量及金额,核对后点击确定。
系统提示数据保存成功,点击确定。此时需要在确认勾选模块再确认一遍,勾选才算完成。
点击确认勾选。
点击查询,刚才勾选但是未确认的发票将显示出来,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
弹出的对话框里,点击确定,完成勾选确认。
弹出的对话框里,点击确定,完成勾选确认。
点击打印按钮,将认证结果打印。
4、勾选抵扣相关注意点
一成品油经销商企业购进数据选择功能提醒
通过本平台的成品油消费税模块中购进数据选择功能,主要作为成品油经销企业选择成品油发票作为购进数据用途,与勾选认证操作不关联。
二成品油企业勾选认证功能提醒
通过本平台的成品油发票认证功能,主要作为消费税认证申报用途,并且勾选即确认一步操作,无需再次做发票确认操作。
三外贸企业(含外综服企业)勾选确认“抵扣”及“退税”功能提醒
通过本平台勾选确认“抵扣”或勾选确认为“退税”的外贸企业(含外综服企业),请您在勾选确认发票操作前,认真确认发票勾选用途。已勾选确认为“抵扣”或“退税”用途的发票均不能再撤销,请您慎重操作!
四征期内,误操作“已申报”选项后的提醒
征期内,您在进行确认勾选操作,选择是否“已申报”选项时,误选择了“已完成申报”选项(实际当期尚未进行实际申报),导致平台自动调转税款所属期为下期,造成当期税款所属期内无法再进行勾选确认发票,影响您当期申报抵扣;现在您误点“已完成申报”选项后,符合条件的,点击“回退税款所属期”按钮,即可回退至当期税款所属期,重新勾选确认。
5、附:差旅费车票抵扣标准
(1)旅客运输抵扣凭证种类大全
(2)旅客运输抵扣计算及申报大全
1、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比如滴滴专车、神州专车将来就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醒开电子普票发票也可以抵扣,详见第2条)
2、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滴滴打车票(1)如果取得是充值的“不征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上没有税额,也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未来的趋势,肯定很多旅客运输服务会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为了发票大家抵扣,抵扣程序要勾选确认: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4)发票抬头必须是单位的抬头(即使不要勾选确认的话)
(5)旅行社或网上订的飞机票,取得电子发票,如果发票税收编码属于“旅客运输”同时税率栏是9%/3%的,可以抵扣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如果发票税收编码属于“旅游服务”或税率栏是6%,不属于旅客运输,不属于合规的抵扣凭证,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飞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提醒:
(1)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
(2)登机牌不行
(3)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一定要去查询真伪,实务中很多机票代理机构用的假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比如价格800元的机票,为了多收钱,给您的“电子客票行程单”价格是1800元,所以一定要查询。
(4)客票上的字母含义:CNY即人民币CN代表”民航发展基金”YQ代表”燃油附加费”。
(5)不需要勾选认证,也就是没有360日限制
(6)单独复印一张和增值税抵扣凭证一起装订,原件作为报销凭证装订在相关凭证后面。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1)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2)不含退票费(3)不需要勾选认证,也就是没有360日限制(4)单独复印一张和增值税抵扣凭证一起装订,原件作为报销凭证装订在相关凭证后面。
5.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1)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及以后(2)从政策字面意思:客票上必须要“注明旅客身份信息”否则不能抵扣,具体大家关注后面政策补丁或总局口径。(3)不需要勾选认证,也就是没有360日限制(4)单独复印一张和增值税抵扣凭证一起装订,原件作为报销凭证装订在相关凭证后面
车票抵扣增值税,记住这10个提醒!
提醒1:日期必须是2019年4月1日后取得的车票才可以抵扣,之前的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2:境内产生的符合条件的旅客运输服务才可以抵扣,境外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3:只有符合条件的本公司职工的车票才可以抵扣,非本公司员工产生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可抵扣。
提醒4:老外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但是境外的不可以抵扣。
提醒5: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车票才可以抵扣,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不得抵扣。
提醒6:符合条件的车票抵扣方式是计算抵扣,而不是认证后抵扣,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车票才需要认证抵扣。
提醒7: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只有票价+燃油附加费的金额可以抵扣,民航发展基金不作为计算进项税额的基数。
提醒8:员工与经营相关出差的车票可以抵扣,但是休假探亲以及外出旅游等集体福利性质的车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9:对于出租票、公交车票等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
提醒10:不是每一张车票都可以抵扣。比如下面这些案例:案例一:公司给客户刘总报销了来回飞机票2000元,不是“差旅费”!
应计入“业务招待费”。
案例二:公司的员工小刘外出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按照公司规定允许报销来回飞机票2000元,不是“差旅费”!
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