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会计师财税筹划之基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10

2021-10-07上一篇 : |下一篇 :

今天主要了解企业残保金新政策下的几个问题,以便对前文提到的财税筹划更好地理解。

三、残保金缴纳的几个问题

1. 广东地区年审及残保金缴纳流程是什么?

2.残保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用人单位应向其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保金。

3.广东地区如何进行残疾人就业年审?

1)残疾人就业申报年审时间

2020年广东省地区残疾人就业年审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至8月31日,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对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申报,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年审。

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2)残疾人就业进行年审方法

①网上申报: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

(http://wsns.gddpf.org.cn/)

②上门申报:由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上年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③申报年审咨询: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热线 12385。

4.广东地区如何进行残保金申报缴费?

1)残保金申报缴纳时间

广东地区: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在职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并按规定缴纳残保金。

申报缴费咨询广东省税务局热线 12366。

2)残保金申报方式

①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http://www.etax-gd.gov.cn)进行办理。

②上门申报:由用人单位到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填写提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并缴纳保障金。

3)其他

①2018年至2020年底,保障金下调为按2017年的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其中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2017年征收标准的,可按其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

②相关政策及附表可登录以下网站进行下载:

①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电子政务系统

http://wsns.gddpf.org.cn/NewModules/Help.aspx

②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index.shtml

5.按所属期还是申报期享受优惠?

残保金的申报每个地方都有所不同,有按季度申报的,也有按年度申报的。

①按季度申报,2020年1月份申报2019年第四季度;

②按年申报,2020年下半年申报所属期是2019年的残保金。

优惠政策执行期间为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那应是按申报期间享受政策呢?还是按税费所属期间享受这个政策

解析:是按申报期的,在2020年申报2019年残保金就享受,系统是按照申报期来作为享受优惠的期间的。咨询税务总局12366,回复:“为了确保疫情期间合理充分享受优惠,目前口径是按照申报期享受减免的。”

6.其他地区保障金缴纳时间?

2020年申报2019年度的残保金,各个地方的征期不一样,如:北京是8-9月,河北是7-9月,福建是1-12月,新疆则是1月、4月、7月、10月(按照季度申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截止到当月的30日、31日,还是15日,每个地方都不一样。

7.如何来确定当地具体残保金征期时间? 建议登陆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办税日历,官方链接: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calendar/main选择您企业所在省、市,选择当前及之后的月份查看。

四、残保金的政策文件

①《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

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

③《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④《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 12号)

⑤《广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广州地区用人单位办理2019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费的通告》

⑥《广东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粤残联〔2020〕17号)

⑦《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114号)

⑧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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