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捷通(1588.HK):疫情肆虐下,小微企业互联网办公的新选择
2021-10-07上一篇 : 重庆注册公司流程及所需资料|下一篇 : 广州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案例分析竞赛——案例作品分享 6

今天将给大家分享共享会计师“一对一清单”栏目的问答案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
我们工厂的厂区外围被一堵围墙包围,当时购买工厂区域时,把隔离墙作为单独的固定资产。现在由于种种原因,大部分围墙已经损坏,需要修理。厂领导决定,旧墙全部推倒建新墙。老围墙入帐价格为50万,已提折旧40万。新围墙花费80万元。请问老师: 1) 上述业务应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2) 新围墙是否要交房产税呢? 3) 在税收方面,新围墙的入帐价是多少? 4) 这些费用如何从公司进行企业所得税扣除?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是否有差异?如果有差异,要如何进行调整?
答:
企业对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推倒重置,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差异。 不知贵司是采用哪种会计准则。下面按两种会计准则进行回复:
一、采用《企业会计准则》
1、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对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推倒重置应该分别进行两笔业务处理:
一是固定资产清理;二是新建固定资产。
也就是说推倒的房屋、建筑物要核算损益,将固定资产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发生的改扩建支出则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新建的支出在完工后计入新建固定资产成本。
2、税务处理:对于该项业务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34号公告,如果是属于对房屋、建筑物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
(1)将推倒围墙 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结出清理损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10
累计折旧40
贷:固定资产50
借:营业外支出1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
(2)重建围墙发生的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在建工程80
贷:银行存款80
借:固定资产80
贷:在建工程80
(3)会计期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由于会计和税法的规定不同,甲企业发生的10万元营业外支出不可以从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应在以后年度通过企业计提折旧进行扣除,这样就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2.5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5
(4)以后年度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税法规定,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 由于围墙等固定资产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该递延所得税资产需要经过20年进行摊销。即每年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0.1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0.125。
二、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1、对于其他中小企业,因其会计资料不需要对外公布,可以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即将推倒重置的房屋、建筑物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直接计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
这样,未提足折旧进行推倒重置改扩建的房屋、建筑物的成本就包括未提足的折旧和新建的成本,会计的账面原值与税法的计税成本一致,既减轻了会计核算的工作负担,又有利于税款的计算交纳。
2、会计处理
(1) 将推倒的围墙净值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10
累计折旧40
贷:固定资产50
(2)将重置工程发生的支出列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80
贷:银行存款80
(3) 工程完工后将工程成本列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90
贷:在建工程90
3、推倒重置工程完工后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为90万元,包括未提足的折旧10万元和新建的成本80万元,会计的账面原值与税法的计税成本一致。
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于计提的折旧以及计算缴纳房产税时不必进行纳税调整,可以大大减少工作量。
三、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等,不属于房产,不用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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