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通知!11月1日起,工资个税+增值税+工会经费+社保+申报新规!征期延长,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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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很多税收政策正式执行。工资个税下降,国家免征“两税一费”,社保正式交由税务局征收,发票报销又出新规,还有……..和工资、工作息息相关,会计不学习不行了!
1、多地发布正式通知,社保正式交由税务局统一征收;
2、免征2个税1个费;
3、11月起,工资个税降了,到手工资要变多;
4、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业务又出新变化,仅符合条件的人群才可以申报。
5、11月征期延迟!个体户自行报税,不记账不报税将重罚!
11月1日起,
社保交由税务局统一征收
多地发布紧急通知!
11月1日起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山东、山西、湖南、吉林、广西、贵州、四川、新疆、西藏等。
上海:
湖南省:
山东省:
天津实施时间稍晚,是自2020年11月2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篇幅有限,已经发布通知的地区就不一一列举了。
这意味着之前暂缓实施的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终于正式落地实施了。
具体征收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是采取全责征收模式。比如,湖南明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应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职工各参保险种的年度缴费工资。
二是采取代收模式。也就是“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税务部门按照核定金额进行征收。
比如,北京明确,缴费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向所属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核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及时将应缴费额传递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接收的应缴费额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
社保由税务局征收,有助解决漏缴、少缴社保问题
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对于职工和企业来说会有啥影响?
相对于社保部门,税务部门掌握职工工资数据,征管能力强。所以,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后,将规范企业不合规的社保缴费行为,解决长期存在的费基不实的问题,有利于将社保费基向个税的税基靠拢。
另外在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的模式下,企业用工人数、员工工资、社保缴费基数的认定是在税务局,征收也在税务局,所以很容易核查确定社保缴纳基数跟工资是否一致。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不过,一些企业为了减少人力成本,不按照你的月平均工资来缴纳社保,而是按照社保缴费下限来申报缴费基数,从而少缴社保。
举个例子,你的月工资是1万元,但是单位给你申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5000元。虽然你的到手工资会变多,但是也会影响你的社保权益,尤其是影响退休后养老金的高低。
因此,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有助解决漏缴、少缴社保问题,将保证社保基金的及时入库,有效保护参保人的权益和社保资金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又免两个税,
12月31日前,
会计可以领一笔钱回公司!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了《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
划重点:
1、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离岛免税店兼营应征增值税、消费税项目的,需要分别核算离岛免税商品和应税项目的销售额。
4、离岛免税店需要将离岛免税商品的名称和销售价格、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离岛旅客信息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实时向税务机关提供。
除此利好外,多部门联合发文,对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其实,全额返还这个在疫情期间很多地区就开始执行了。
1、返还2020年度工会经费:安徽省、陕西省
2、返还2020年、2021年工会经费:北京市、天津市、黑龙江省、河南省、江西省、浙江省、甘肃省、湖南省。
3、福建省、山东明确工费经费全额返还政策。
4、海南省明确用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
5、山西省明确可延期缴纳工会经费。
山西省2月底,陕西省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延期缴纳工会经费的通知》明确,因疫情影响,全省各类企业2020年一季度工会经费延期缴纳三个月,即第一季度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延期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本通知执行期限至2020年7月征期在做调整。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出台新的工会经费减免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申领时间截止到今年12月31号,还没有申领的小伙伴,需要抓紧时间了。
工资个税降了,
11月起,到手工资要变多!
大家还记得今年4月到6月,全民关注的个税汇算清缴吗?有不少小伙伴通过专项附加扣除,给自己挣了“第一桶金”,今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你有关注吗?
六大专项扣除
(一)子女教育
1. 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2. 谁能扣:(1)学前教育:年满3岁—小学入学前教育。(2)全日制学历教育:A: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B: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C: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3. 怎么扣:(2选1)(1)父母分别扣50%;(2)一方扣除100%;(3)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实操问题
(1)二孩子女教育可以抵扣吗?
可以抵扣。每个子女每年12000 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也契合国家目前放开二孩的大政方针,可以有力减轻二孩家庭的支出负担。
(2)三岁以下的婴儿花销也很大,为什么不算抵扣子女教育项目呢?
子女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三岁以下属于抚育阶段,不属于教育阶段,暂时还未纳入抵扣范围。
(二)继续教育
1. 扣除标准:每月400元
2. 谁能扣:(1)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2)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
3. 扣多少:(1)学历继续教育:没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2)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扣除3600
4. 实操问题
(1)绘画、艺术、体育运动等个人兴趣爱好培训能否减税?
继续教育包括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一些未纳入职业目录的个人兴趣爱好培训,与职业技能关联度不高,暂不纳入此次扣除范围。请注意,这里的关键点在于职业技能关联度!
(三)大病医疗
1. 扣除标准:每年80000元限额
2. 谁能扣:15000<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80000
即: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担负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3. 怎么扣:据实扣除:(1)本人扣,或配偶扣;(2)未成年子女,可选则由父母一方扣除
(四)住房贷款利息
1. 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
2. 谁能扣:(1)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通过银行或公积金贷款买的首套房利息支出;(2)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20年)
3. 怎么扣?
(1)夫妻双方约定,可由一方扣除;
(2)婚前购买的房子,可选择一套由一人扣除100%,或各自承担50%;
(3)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 实操问题
(1)纳税人是否需要证明自己的首套房贷?
首套房贷认定信息较为健全,不需要纳税人自己提供太多额外证明。
(五)住房租金
1. 扣除标准:每月800-1500元
2. 谁能扣:(1)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住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
3. 扣多少:
(1)每月1500
A. 直辖市
B. 省会(首府)城市
C. 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2)每月1100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
(3)每月800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
4. 怎么扣?
(1)有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2)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不能同时抵扣
(六)赡养老人
1. 扣除标准:每月2000元
2. 谁能扣?
赡养一位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
3. 扣多少?
(1)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2)非独生子女:每月与兄弟姐妹平摊2000元,每人每月不得超过1000元
4. 怎么扣?
(1)由赡养人均摊
(2)约定分摊
(2)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注: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 实操问题
(1)被赡养老人是指无经济来源还是离退休人员都算呢?
赡养老人只需要两个条件,首先老人已满60岁,其次是纳税人的父母或其他法定被赡养人,与老人的经济状况无关,没有经济来源的、离退休人员都包含在内。
(2)赡养老人包括哪些老人?丈夫帮助赡养妻子的父母,丈夫能否扣除?
A. 赡养老人包括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
B. 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C. 赡养岳父母目前不在扣除范围之列,但如果夫妻双方各自都有父母需要赡养,是各自申报专项扣除。
举例来说,两个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夫妻赡养四位老人,夫妻两人可以分别按照每月2000元申报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的亮点
我国一直以来实行的是以票控税的税收征管体制,认为一律事项应当取得相应的发票才能据实扣除。
但是,《暂行办法》中纳税人针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无需提供发票,而是由税务机关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以及纳税人个人提供的信息予以确认。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不限定个数
《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也就是说,纳税人无论有几个子女,都可以按照每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
(三)大病医疗支出据实扣除,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
第一,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支出采取据实扣除的方式,扣除起点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仅限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二,由于扣除额度以纳税年度为期限计算,则纳税人需要在纳税年度终了、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对符合条件的医药费支出进行扣除,同时办理退税手续。
第三,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因此,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家庭成员符合医药费用扣除条件的,纳税人及其配偶应当根据双方收入及费用支出合理确定扣除主体,最大化享受大病医疗据实扣除的政策红利。
(四)约定或指定分摊赡养老人支出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赡养老人包括60岁(含)以上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母目前不在扣除范围之列,但如果夫妻双方各自都有父母需要赡养,由夫妻双方各自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平均分摊、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选择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方式的,需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除此之外,纳税人在赡养老人方面的支出不需要提供发票和进行额外说明。
这里送上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收入 – 三险一金 – 基本减除费用 –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x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又变了,
仅符合条件才可以申报!
为了更好地匹配中小微企业的办税便捷性诉求,实现大多数企业办理扣缴申报的渠道多样化、便捷化,上海税务11月1日正式上线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WEB端,进一步帮助大家更方便地通过“非接触式”途径办理扣缴申报!(以下简称扣缴WEB端)。
1、适用对象:
扣缴WEB端目前主要适用于当期在职(未填写离职日期或者离职日期大于等于当前时间)员工人数300人(含)以下的单位,人员范围:【任职受雇类型】为“雇员、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
2、功能介绍
扣缴WEB端主要包含人员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扣缴申报、经营所得申报、税款缴纳、查询统计等业务功能。
3、登录方式
纳税人可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直接进入。
也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模块进入。
具有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登录扣缴WEB端后,点击首页上方【单位办税】即可进入单位办税操作页面,办理相关业务。
注意:为保障更好的办税体验,建议使用IE9及以上版本、chrome谷歌或360浏览器,若使用360浏览器建议切换到极速模式或兼容模式。
4、操作便捷
相较于扣缴客户端,扣缴WEB端最大的特点在于数据存储在税务局端,本地电脑无数据存储。办税人员可以随时随地使用任意一台电脑,通过网页登录后在线办理相关业务,并且与税务局端数据实现数据同步更新,无需再对数据进行备份处理,避免了数据丢失的情况。
11月征期延迟!
个体户自行报税,不记账不报税将重罚!
11月来了!本月征期延期到16号,大家记得错峰办理报税,今天还给大家整理了报税新规实施,大伙一起瞧瞧!
01
征期顺延至16号
金税盘用户必须这样做
11月征期:11月1日–11月16日
确定了申报日期,接下来就要抄报税了!
金税盘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
请您注意:
抄报方法:
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登录过程中自动联网进行上报汇总和清卡操作。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申报工作和金税盘抄报清卡不分先后顺序,征期内完成就可以。
查询清卡成功方法:
点击“汇总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
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登录过程中自动联网进行上报汇总,提示完成自动清卡工作!
注意:只要金税盘发行成功,不管是否购买增值税发票,或发票是否已经读入,都需要进行抄报清卡工作!
查询清卡成功方法:
*注:若操作流程与当地税局业务冲突,请以当地业务为准。
02
罚款比税多!
个体户报税必须按这个来
一、说报税新规之前,先给大家插一个小案例:
1、2009年至2015年,李某与他人合伙经营砂石料生意,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间一直未申报纳税及交纳税款
2、2018年8月15日税务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李某拒不申报。
3、2018年8月17日,责令李某于2018年8月24日前缴纳税款3509789.86元,李某拒不补缴应纳税款及缴纳滞纳金。
4、2018年9月5日,监察委员会上报公安局
5、2019年8月25日,李某接受讯问。
判决如下:
李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继续追缴李某应纳税款人民币3509789.86元。看完你还觉得个体户不用申报纳税吗?
二、11月,个体户需要自行报税!
文件里说了啥?划重点!主要内容如下:
1、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也要自行申报了
在此之前,只有查账征收、定率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一些刚成立、规模小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采用简易申报,由税务机关扣缴税款来代替申报。
但是现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也要自行申报了。
(1)、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季度超过30万元),必须自行申报。
(2)、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可暂不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但并不免除其申报纳税义务。(意思是,目前的管理规定暂不申报,但依然负有纳税义务,后期根据管理规定决定是否申报)
(3)、若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自开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无论销售额是否超过以上标准,都应该自行申报纳税。查账征收、定率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仍按现行征收方式自行申报。
2、自行申报适用税种
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所有税费(注: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这里的所有税费不包含企业所得税。)
3、自行申报纳税期限
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个体工商户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4、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建账问题
暂不具备建立复式账条件且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通过建立简易账、收支凭证粘贴簿或进货销货登记簿等方式,保存有关纳税资料,如实反映经营收支状况,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5、如何自行申报
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手机APP、微信端的“一键申报”功能完成。
6、个体工商户也要纳入纳税信用管理
在国家层级上已经将公司纳入纳税信用管理范围,各地方也陆续出台了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也说明个体工商户的信用管理将是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