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您知道多少?

2021-10-08上一篇 : |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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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汇算清缴

1、新税法引入了综合所得的概念

以前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所得是分别纳税的,新税法引入综合所得的概念,将这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合在一起计算个税。在每个月预扣预缴税金的时候,这四项所得分别按各自适用的方法预扣预缴金额,预扣预缴与综合所得计算税金方法的不同,会导致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

比如劳务报酬,预扣预缴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而综合所得的扣除项目是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3%-45%的超额累计税率。

预缴和综合所得不但扣除项目不同,适用税率也不同。每次劳务所得不超过800元,每月预扣预缴时不需要缴纳个税,但如果并入综合所得后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就需要缴纳个税。

2、新税法综合所得从按月计税调整为按年计税

3、预扣预缴没有扣除的项目,需要补充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积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在每个月预扣预缴时无法知道全年累计金额,只有在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扣除。

另外一些扣除项目,如2019年通过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在2019年没有取得证书编号无法在预扣预缴时申报扣除,就需要进行汇算补充申报扣除。预扣预缴时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及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都可以在汇算清缴时补充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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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要进行汇算清缴

大多数人主要收入来源是工资薪金所得,由于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即用累计应纳税所得计算出应纳税额,减除已经预扣预缴税款计算出当月应预扣预缴税款。比如在12月,用的就是1-12月全年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全年应税税额,减除1-11月累计预缴税款,计算出12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也就是说,如果只有工资薪金所得,正常情况下全年累计预扣预缴的税额和汇算清缴金额是一致的,不需要补退税款,也就不需要汇算清缴了。

今年是第一次进行汇算清缴,税务局对一些事项进行了豁免,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以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不论补税金额多少都予以豁免不需要汇算清缴。

那么哪些人需要汇算清缴呢,就2种情况,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以及需要退税的人员。

在这里还要提醒一下年度综合所得收入的算法,按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因此,年度综合所得收入=工资薪金所得×100%+劳务报酬所得×80%+稿酬所得×80%×7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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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进行汇算清缴

个税汇算有三种办理方式,自行办理、通过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以及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求人不如求己,自己下载个人所得税APP自行办理是最便捷的方法了,但是今天登陆个人所得税APP办理时出现了如下提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该功能暂缓开通。如您有特殊要求急需办理,可联系您的工作单位或主管税务机关预约。该功能将视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开通。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