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份的税务四问,为您普及税务知识!

2021-10-08上一篇 : |下一篇 :

1、我公司为当月过生日的员工,每个月组织生日聚会,以及在节日(五一、国庆、春节等)组织聚餐,发生的聚餐费用。这些费用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员工福利费吗?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

答复时间:2021-03-04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因此,您公司发生的员工生日、节日聚餐费用不在职工福利费列举项目范围,如确实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扣除。有关财务核算的问题请按照所在企业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具体涉税事宜请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2、竞业补偿金如何缴纳个税

内容:请问离职后,原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竞业补偿金需按照何种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机构: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1-03-03 15:27

答: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3、餐饮发票报销时是否需要带上菜单明细?

问题内容:公司报销要求餐饮票要附上对应的明细清单,请问这个是否在税务上是需要的?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

答复时间:2021-03-03

答: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税务目前并无强制要求公司报销餐饮票时必须要附上对应菜单菜谱明细清单。企业的报销要求具体请参考企业的相关报销规定

4、请老师培训,由谁缴纳个税

问题内容:我们单位请老师来培训,要由我们单位帮他代扣代缴个税吗?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

答复时间:2021-03-04

答:请根据您业务明确的劳务类型,收款方向贵州省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业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业务作出判断,如果需要支付方代扣代缴,发票的备注上会明确

5、个税手续费返还问题

问题内容:我公司2019年3月份线下提交申请了2017和2018年的个税手续费返还的资料。当时政策可以申请3年以内的手续费返还,且当时税务局通知尽快办理。2020年,我公司接税务局通知修改提交的相关资料,我公司人员前往完成修改。

截止目前,一直未收到2017年2018年个税手续费返还相关金额。期间问询过何时返还到账,未有明确答复。

2020年和2021年通过ITS客户端办理的个税手续费返还,都相当快的返还到账。

请问2019年申请的2017年和2018手续费返还工作究竟何时返还到账?是否会由于超期问题,不予返还。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

答复时间:2021-03-04

答: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税务机关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应当填开退还书;扣缴义务人凭退还书,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四、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规定,三、“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和限额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不超过代扣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且支付给单个扣缴义务人年度最高限额70万元,超过限额部分不予支付。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手续费比例的,按规定比例执行。……四、手续费管理 (一)预算管理。……2.“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各级税务机关应严格审核“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情况,并以此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

五、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税收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办预〔2009〕161号) 附件:河南省地方税收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办法 第七条规定, 手续费支付管理:……(二)地税机关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委托代征协议规定履行代扣、代收、代征义务的,不得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三)地税机关应在“三代”单位和个人申报并结报票款后,按有关规定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对不能及时支付的,应予说明,并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四)因地税机关的原因,未领或少领“三代”手续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手续费。因“三代”单位和个人自己的原因,三年不到地税机关领取“三代”税款手续费的,地税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应在“三代”单位和个人申报并结报票款后,按有关规定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对不能及时支付的,应予说明,并在一个季度内结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因税务机关原因,未领或少领“三代”手续费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手续费;因“三代”单位和个人自己的原因,三年不到地税机关领取“三代”税款手续费的,地税机关将停止支付手续费。您单位未收到2019年申请的2017年和2018返还手续费问题,建议您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6、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缴

问题内容:个人2019年9月从A单位离职,进入B单位任职,2020年1月收到个人在B单位2019年9-12月绩效工资1.2万元(所得项目小类: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020年9月收到个人在A单位2019年的绩效工资9.9万元(所得项目小类:正常工资薪金), 2021年3月,在APP上做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缴,个人也了解到每年只能有一笔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进行汇缴,APP上又无法取消1.2万元,改为9.9万元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通过试算个人将补缴1.2万元个人所得税,得不偿失,按照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请问有何办法将9.9万元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进行汇缴,非常感谢!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

答复时间: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