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会计师悬赏提问第77期问答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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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跨地经营比较常见,会遇到各种不便利的问题,财税方面也是如此。本期小编从共享会计师“悬赏提问”栏目收集这方面的问答分享给大家。
268. 请问总部在广州的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到:揭阳,增值税及附加税率是多少?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比如说,每收10万元工程款要缴纳多少税?
中级会计师李坤回答道:
建筑企业跨地区经营的,需在项目所在地预缴税费!
如该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的,需按不含税开票收入预缴2%的增值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则需预缴3%的增值税;
地税3大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地方教育费)按分别是按照增值税的7%、3%、2%;企业所得税按不含税开票收入的0.2%;
个人所得税按不含税开票收入的0.4%!如按不含税收入100000元工程款计算预缴税费:采用一般计税的总需预缴的税费为2840元,采用简易计税的总需预缴的税费为3960元。
269. 我公司是广州市的一家想登陆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的电子税建筑企业,上个月有一个江西省的工程项目需要预缴增值税,但是在网上办理了外经证之后务局却一直没有对应的所属税务机关可以选择登陆,我应该怎么办?
以前叫外经证,但是叫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您要先到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然后再到江西省的税务局上预缴相关税费,项目办结后,您还要到江西省的税务局上办结税款。
270. 我单位(位于广州市)根据人才引进政策,支付给单位刚招聘的研究生一笔安家费8万元,请问应如何做账务处理呢?个人所得税怎么交呢?
不需要交税。
安家费就是一项人性化的福利政策,主要是引进人才、安置退伍军人、解决职工异地问题等用来安置安抚特定对象的费用。是为了让受抚对象无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学习,可以直接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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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新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