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和顺县税务局 办好服务发展惠企利民“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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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冷淡的“国庆档”后,相关部门近期查处影视行业高收入从业人员偷逃税等问题,以及不断加码的监督力度,使风声鹤唳的影视行业进入寒冬。
10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同时江苏省税务局还对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因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进行了问责。“黄金周”后的第一个开盘日,影视板块遭重挫,金逸影视一度跌停,横店影视、当代东方、华谊兄弟、印纪传媒等均出现过5%的跌幅。
影视行业强监管时代已经来临。
查纠漏税情况
据新华社10月8日报道,根据中央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对影视行业有关问题开展治理的部署安排,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稳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促进影视行业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国家税务总局通知明确,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通知本地区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从2019年1月至2月底,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对经提醒自我纠正的纳税人,可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从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2019年7月底前,对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对发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出现大范围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同日,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在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因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进行了问责。
问责名单如下:
责令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作出深刻检查,并采取切实措施整改;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局长丁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总会计师李青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副局长钟小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现任领导职务;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副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副局长沈治国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对原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干部许崇金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对其他有关责任人也按规定给予了相应处理。
监管政策不断加码
随着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不断浮出水面,监管政策不断加码。
早在今年6月,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等五部门就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强对影视行业治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要制定出台影视节目片酬执行标准,明确演员和节目嘉宾最高片酬限额,现阶段,严格落实已有规定,每部电影、电视剧、网络视听节目全部演员、嘉宾的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紧接着,在7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深入推进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影视行业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积极营造支持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税收环境。
通知指出,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如实申报并缴纳税款。影视行业纳税人应当按照实际业务如实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填开或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交易内容不符的发票,不得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影视行业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影视行业的税源管理。建立健全各地税务机关与宣传、文化、市场监督、广电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及时掌握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经营活动、收入、纳税等信息。帮助和督促影视行业纳税人健全财务制度、设置账簿,依法确定影视行业纳税人税款征收方式。加强对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风险分类管理,对中低风险和高风险纳税人分别采取风险提醒、税务稽查等措施,对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列入税收“黑名单”,推送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通知强调,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依法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支持影视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税收管理服务举措,对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影视行业纳税人依规提供办税绿色通道等激励,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法宣传和政策解读,切实保护影视行业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其税收遵从度。
“霍莱坞”消亡史
风暴来袭,资本纷纷逃离。
Wind数据显示,从年初至今大量影视股大幅下跌。其中,跌幅最大的是文投控股,跌幅为76.66%。而跌幅超过40%的也不少,包括中南文化、唐德影视、慈文传媒、长城影视、当代东方、欢瑞世纪、中广天择等。
在“阴阳合同”事件中被波及的华谊兄弟,今年以来跌幅高达38.74%;另一家影视龙头企业光线的日子也不好过,今年以来跌幅高达24.15%。此外,华策影视、横店影视、当代明诚等个股股价都有不同程度的下跌。
蝴蝶翅膀在江苏无锡扇动,风暴波及新疆边陲的霍尔果斯。
6月14日,徐静蕾任监事的霍尔果斯春暖花开影业有限公司公布了注销公告;
7月23日,赵文卓和张丹露全资持股的霍尔果斯万奇影视传媒申请注销;
8月29日,霍尔果斯天翔影视传媒申请注销;
9月11日,任重担任法人持股10%的霍尔果斯星禾影业申请注销;
9月26日,有媒体爆出冯小刚持股30%的霍尔果斯美拉以自行清算的方式申请注销,加上此前注销的北京冯氏文化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冯氏智取广告有限公司,冯小刚今年一共注销3家公司。
据《伊犁日报》统计,6月至今至少已有102家霍尔果斯影视公司注销。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霍尔果斯一度成为影视公司的避税天堂。从注册数量上,常住人口仅8.7万的霍尔果斯甚至已经超越了浙江市东阳横店的1389家,号称“霍莱坞”。
不过,霍尔果斯尚不具备挑战“东方好莱坞”横店地位的实力,全市生产总值不到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的三分之一,也没有配套的摄影棚、外景基地等基础设施,更未形成旅游IP、粉丝经济。当“加强监管”成为2018年影视行业的关键词,树大招风的霍尔果斯成为众矢之的,不出所料地遭到了影视公司抛弃。
人民日报海外版微信公众号“侠客岛”撰文指出,针对当前愈发突出的产能过剩问题进行有效的供给侧改革,通过强制性的制度性规范以捋顺纠缠的行业脉络,才有可能真正根除偷税漏税、天价片酬、造假投机等种种行业陈疾。让文化娱乐工业的各生产要素的价格和价值相匹配,使影视行业回归到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