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慕!注册会计师年薪也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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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2019年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来了之后,会计纷纷自嘲说自己是拿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xx的心!你可能不信,会计要一不小心,真的会为老板“背锅”的。
会计,实力背锅侠,真的高风险!
案例:46岁老会计担任兼职会计帮助虚开,判刑6年,老板判三年!
46岁的马某某是乌鲁木齐A商贸有限公司、石河子市B商贸有限公司的会计。43岁的陆某某是新疆昌吉C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让两个人联系在一起的,不是实际的生意往来,而是互相“帮忙”虚开增值税发票,数额之大令人咋舌。近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
案件回顾
2013年初,被告人马某某受聘于乌鲁木齐A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担任兼职会计,在该公司负责人黄某(另案处理)的指使下,马某某专门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事宜。2014年1月,马某某按黄某指示在石河子委托代办公司注册成立了石河子市B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为董某。马某某与董某等人到石河子国税局办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马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十五万元。被告人陆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被告人马某某的辩护人关于马某某系兼职会计,所起作用较小,系从犯的意见, 经查,被告人马某某作为一名专业会计,在明知A、B两公司与他人无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下,仍受黄某的指使,多次为他人、接受他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积极帮助黄某筹办注册成立石河子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的事宜,其行为主动、积极,不符合从犯的构成要件。
大家做兼职会计一定要明白其中的风险,公司出事了,不是你一句我是兼职会计就能解决的!上面的案例就是做好的教材,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重视!
近年来,会计已经成为高危高风险职业!陷入“渔网式挣扎”的医药行业CSO公司也不能乱了方寸,随意聘用兼职会计,继续原本“高危”的行为,那就很麻烦了!

重要警示!
记住:合规是底线管理,而非最高要求。
我们完全可以预判:将来守不住底线的企业,无论你有多大的“名头”,都将受到生死存亡的影响!
睿博商学院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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