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11月正式实施!公司注册资金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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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恒星环宇国际税务工作室
来源:微信订阅号”恒星环宇国际税务工作室“
人生反复无常,比如前阵子我还看到波叔魅力的广告代言,今天一上网就换了个人物形象。
硬转折
税务也一样,税务作为宏观经济政策工具,具有结构复杂、变化快、地域差异大等特点。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调整至5000/月基本扣除,新个人所得税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已是今年小编第二次针对外籍个税筹划进行更新,下面大家关心的新个税法下外籍个人的税务筹划进行解读。
Tony是境外跨国企业的高管。2018年该境外公司在华投资,决定选聘Tony进入中国,为中国境内子公司提供劳务并支付工资,并保留Tony在境外公司的职位。
Tony在华停留期间有两份收入来源,一份由境内公司支付至Tony的境内账户,另一份由境外公司支付至Tony的境外账户。停留时间,往返次数,股权激励方案暂未定。
境内子公司在为Tony办理入境邀请和工资薪金支付前,如能就以下几点提早规划,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 中国税务居民的判断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税务机关对中国税务居民具有征税权。新个税法引入国际惯例,以住所和居住作为税务居民的评判标准。
也就是说Tony即使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只要任意时间段内居住超过183天,仍被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
依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如果Tony被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Tony应该向税务机关就其全球收入进行申报。也就是说Tony在个人所得税系统内申报的,可就不仅仅是境内收入,还包括境外公司向Tony境外帐户支付的工资。
如果Tony是非中国税务居民,Tony可以仅就其来源于中国的收入进行申报。
但要注意的是!新个税法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没有改变,第五条规定“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也就是Tony在中国境内即使未呆够183天,Tony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所得,无论境内还是境外公司支付,都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般情况往往有个特例,特例情况往往有个豁免。
第六条规定了豁免,如果Tony在中国境内未超过5年,在经过税务机关批准的情况下,Tony可以仅就其由境内公司支付的工资部分在中国缴纳个税。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Tony对境外全部所得缴纳个税。
也就是说,境内公司在为Tony起草入境担保和入职合同的时候,需要就Tony在华停留的时间,未来来华次数和每次停留的时间,做出5年内和5年外两种方案。
觉得不公平?小编个人认为工资收入既然来源于人,依照收入模式把人入境比作企业注册的话,该规则符合经合组织OECD“税务发生地产生于收入来源地“原则。实际上,中国税务居民相比美国个税的规则要宽松多了,美国税务机关IRS对美国国籍和绿卡居民就其全球收入进行征税,只是年海外收入低于10万美元的免税额度。
3. 股权激励的安排
如果Tony是中国税务居民,境内股权激励所得按3-45%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累进个税缴纳,境外股权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在境内按20%缴纳。
如果Tony是非税务居民,境内股权激励所得仍按3-45%累进个税缴纳,境外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无需在境内缴纳个税!
干货来了!
此外,Tony作为非税务局民在离开中国后所取得的所得,这里特指在华工作期间Tony应得的股权激励和其分配,只要分配条件在合同中注明是在“离境后”获得,而且境内公司不对该部分进行代扣代缴,依据国税函[2000]190,Tony仍然可以免缴个税!
“妈妈式”的建议:
再唠叨两句。对于Tony税务居民的硬性判定,境内子公司可以重点考虑Tony每月实际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天数,Tony在任意365天内是否有超过183天的时间段,和境内外支付工资薪金的比例。
境内公司可以以境内外公司的支付比例为由,减少Tony在华不必要的停留时间。
中国自2018年10月1日起,网上税务局缴纳个税申报功能停止,企业及时准备为入境的Tony在新个税扣缴系统内“境外人员”功能进行申报。
避免单一收入。充分利用八项费用减免。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境内外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等八项,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申报资料和有关证明需分别符合各项要求,如享受免税“搬迁费”,需提供任职证明、离职证明、护照、机票等;“搬迁费”不包含货运代理费。
除了发票,还有合同!
境内子公司应在雇用合同中分别注明工资和补贴数额。HR在为Tony向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入境申请前,建议同财务负责人提前商量邀请函中的条款内容,并确定分别的数额。
如果Tony常年往返于多个国家,境内公司可以向境外公司提出合理分配境内外支付比例的建议,并结合境外公司支付习惯,将LAFHA部分(离家补贴,Leaving away from home allowance)留在其他国家进行支付,以集团利益出发,让Tony享受其他国家在该国的个税豁免部分。
另外切记,境外公司接受境内公司支付过大的工资补偿时,外汇备案可能会引发境外公司被认定为在华形成(劳务型)常设机构的风险。
预则立
出海”走出去“之前,谨慎考虑税务选择。
There is nothing either good or bad, but thinking makes it so.
-William Shakespe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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