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咨询服务的资深专业人士收入不低,必须面临不菲的税负问题。那么,是作为个人自然人还是成立个体工商户所获得的利益相对比较大呢?小编从共享会计师“一对一清单”栏目找到柏林会计师的一个相关问答案例,分享给你参考学习。

问:

陈教授主要从事咨询工作,现在有家公司想要聘请她当顾问,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年薪为税前60万元。公司提供了两种工作方案可供选择她选择。请问下哪种方案对于陈教授来说收益最大呢?

方案一:陈教授在公司兼职提供咨询服务,预计2021年取得税前劳务报酬60万元,自己承担因提供咨询活动产生的成本、费用,预计当年的成本、费用约为20万元。

方案二:陈教授注册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为公司提供咨询服务,由个体工商户自己承担因提供咨询活动产生的成本、费用,预计2021年取得税前经营收入60万元,当年的成本、费用为20万元 (陈教授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合计4万元,没有其他收,不考虑增值税因素)。

答:

共享会计师注册专家高级会计师柏林回答道:

1.分析

我们先根据你案例中支付方提供的两种方案来分别测算下实际税负。 先确定几个测算假设前提,由于增值税影响不大,建议仍将根据其目前的政策规定作为考虑因素:

A.纳税人取得全年税前收入金额60万元,每月5万元;

B.由于关于由于个税计算基数中是否允许扣除增值税及附加存在争议,各地税务局口径不一致,从谨慎性出发,我们假设不允许扣除;

C.疫情期间3%征收率减按1%的政策在2021年继续有效;

D.假设提供劳务所在地为某市;

E.建城税减半政策在2021年继续有效;

F.两附加减免政策在2021继续有效;

G.纳税人若为个体工商户,为查账征收。

(1)方案一

纳税主体为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全年税前金额60万元,主要涉及劳务所得个税以及劳务费增值税及附加。

增值税=含税收入额60万元/1.01×1%=5940.59元

城建税=增值税5940.59元×7%×50%=207.92元

计入年度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80%-6-4=38万元

年度汇算时实际应纳个税=38万元×25%-31920元=63080元

实际税负成本=5940.59+207.92+63080=69228.51元

纳税主体为个体工商户,取得经营收入全年60万元,增值税免税,主要涉及经营所得个税。

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60万元-20万元=40万元

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0万元×30%-40500元=79500元

实际税负成本=79500元

税负率=79500/600000=13.25%

2.结论

根据两种相比较,第一种方案在考虑了增值税的情况下税负仍然较低,所以对于纳税人来说,选择第一种劳务报酬方案收益最大。

以上专家建议仅供参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