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锦梅:从瑞幸咖啡看财务造假之法律后果与思考

2021-10-13上一篇 : |下一篇 :

乌里雅斯太镇财政所加强社区

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为切实抓好盟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规范社区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乌里雅斯太镇财政所在镇党委政府指导下,对照巡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对全镇7个社区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调研后出台了《乌里雅斯太镇社区财务管理制度》。除对社区资金账户管理、现金管理及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的常规事项进行指导性的规定外,还结合社区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制度建设、财务审批等方面进行原则性的规定。

(一)

首先,政府副镇长孟克带领大家解读《内蒙古自治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详细介绍了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传达了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

在制度建设方面,明确对社区的财务活动负有指导、监督责任,社区两委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社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三)

财务审批方面,强调社区的支出审批坚持民主监督理财制度,成立社区监督委员会。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由社区主任签字,500元至1000元的开支由社区党委(总支)书记、社区主任会签,超过1000元以上的支出,应通过社区两委班子会议决议通过,并提交监督委员会通过后履行支付业务。社区财务每笔业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对拆单报销等规避审批的行为应严令禁止并拒绝予以报销。

(四)

财务人员管理方面,明确镇财政所设立社区财务管理专职会计,主要负责社区收支计划,报账和对账,资金缴存与财务公开。各社区指定一人为报账员,并建立社区报账员的上岗培训制度。

(五)

报账管理方面,社区委员会应按月报账、对账,对于收支业务达到20万元以上的社区委员会可以不按月报账,随时通知财政所随时到财政所报账。

(六)

财务公开制度方面,坚持“预算透明化、执行民主化、结果公开化”的原则,按月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主编:斯琴巴特尔

审核:孟克

文稿:阿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