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您的信用很重要,这些提示要知晓
2021-10-13上一篇 : 应收账款确认无法收回的情况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下一篇 :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所得税减免40%?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政策解读!
问题一:现在还没有开始个税汇缴,我担心能否来得急办理?
答复:个税汇缴期限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共计4个月的时候,不用担心时间紧张的问题,你可以根据税局通知分批分期办理就可以,而且税局也提供预填报服务。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主管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问题二:个税APP有两种申报方式:简易申报、标准申报,什么情况下我可以采取简易申报的方式?
答复:若是2019年度,你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且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需要退税的,可以采取简易申报的方式。简易申报时间:3月1日至5月31日;标准申报时间:3月1日至6月30日
问题三:经常提到收入、收入额的说法,到底二者有何不同?
答复:“收入”,通俗讲即毛收入,也就是常说的税前收入。
“收入额”,是计算税款过程中的一个名词。收入额是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注意:
工资薪金以收入全额为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其中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问题四:免办理个税汇算的一个基本前提,三个条件之一?
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注意:
一个基本前提: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了扣缴义务。
居民个人如果在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况,无论其年综合所得收入是否不超过12万元,或者汇算补缴税金是否低于400元,居民个人均应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并依据汇算清缴结果如实缴纳税款。
问题五:我能否委托所在单位办理个税汇缴?
答复:可以的。纳税人提出要扣缴义务人代办汇算清缴的,扣缴义务人有义务帮助纳税人自己办理汇算清缴。
问题六:我能否放弃退税,从而免于办理个税汇缴?
答复:可以的。放弃退税是你的权力。
注意:
两种情况下必须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若是放弃退税则可以不用年度汇算。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问题七:2019年度只要取得收入了一定汇算清缴吗?
答复:不一定的。
情况一
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不管你是否需要补缴税款、也不管你补税金额多大,都不需要汇算清缴你的个税。
情况二
情况三
你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没有取得综合所得,虽然有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但是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你的个税。
情况四
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也就是不存在补税、退税情形的,平时你及时享受了各项扣除项目,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你的个税。
情况五
纳税人你虽然年终汇算清缴需要退税,但是你选择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也不需要汇算清缴你的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