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管理费又过手营销收入的账务处理案例
2021-10-13上一篇 : 国资企业费控一体化 开启财务数字化时代|下一篇 : 审计和会计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作为服务机构,既可以采取直接收取服务费方式,也可以采取按照销售分成方式收费,哪个更优?相关的财税账务处理怎么做?小编从共享会计师“一对一清单”栏目找到陈晓静会计师的一个相关问答分析案例,分享给你参考学习。
问: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主要是做电商平台APP的,为一些商家提供线上商城并进行推广,现在有两种收款情况选择,请从税务角度分析哪种对于我公司更为节税?比如:一商家将商品上架到我司平台,第一个月这商家销售量 1000件,单价100元/件。第1种方式:我司直接收取平台的服务费和推广费5万;第2种方式:按销售量 1000件×单价1000元/件×5%=5万元。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在我司两种方式收入相等情况下,是以第1种还是第2种方式更省税?两种做法是否涉及代销商品,麻烦把涉及到的相关法规也列一下,各自又是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
方式1是属于直接收取服务费的方式,你当作为商家推广,取收服务费。这样只需开具6%的服务费发票,相关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
贷:主营业务收入 5/(1+0.0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5/(1+0.06)×0.06
方式2涉及委托代销商品,根据规定: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
相关的账务处理:
借:受托代销商品 1000×1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1000
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000×1000
贷:应付账款 1000×1000/(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000×1000/(1+13%)×13%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1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00×1000
收到对方开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000×1000/1.13×0.13
贷:应付账款 1000×1000/1.13×0.13
借:应付账款 1000×1000/1.13+1000×1000/1.13×0.13=100000
贷:银行存款 95万
主营业务收入 5/1.06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5/1.06×0.06万
两种方式下,增值税是一样的,相比之下,方式一的账务处理更加简单。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本文由共享会计师原创。
编辑:周新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