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要怎么审合同,公司才能避免损失?这三张表,100%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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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是在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的基础上设立的(简称“支撑计划”)。 支撑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重点解决战略性、综合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科技问题,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培育和形成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技术创新基地,为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民生改善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计划支持范围
根据《纲要》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任务部署,重点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材料、制造业、交通运输、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人口与健康、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及其他社会事业等领域的研发与应用示范。
二、“支撑”计划的财务验收机构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支撑计划财务验收工作采取分类分档组织实施,其中公开课题专项经费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财务验收工作委托项目组织管理部门开展;1000万元以上课题由科技部资源管理与配置司负责组织开展,具体过程管理工作委托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承担;涉密项目财务验收委托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承担。
三、验收流程
国家支撑计划财务验收工作流程
①1000万以下公开项目,在科技部确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清单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具体会计师事务所清单链接)。会计师事务所登录“结题审计填报告上传系统”(https://xxpt.jgzx.org/swsca)。按要求上传、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如有口令错误、更名等问题,请咨询科学技术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②专项经费1000万以上(含1000万)项目,由科技部资源配置与管理司指定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项目单位在向科技部主管业务司/资管司提出验收申请后,等待具体通知即可。
③对于非公开项目,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审计,财务审计及财务验收工作要求由资源配置与管理司委托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另文通知,项目单位等待通知即可。
四、财务验收要求
财务验收工作包括项目财务验收和课题财务验收,课题财务验收是项目财务验收的基础,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是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课题财务验收要求
1.课题财务验收工作根据课题专项经费金额分别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专项经费1000万元以上课题由科技部资源管理与配置司组织财务验收工作,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课题由项目组织单位按规定要求组织财务验收工作。
2.专项经费1000万元以上课题完成后,课题承担单位应认真清理账目,编制经费决算报告,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及时提出财务验收申请。科技部资源管理与配置司在收到申请后一周内,委托具体结题审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课题进行财务验收审计,在此基础上组织财务验收工作。财务验收工作可单独组织,也可与课题技术验收合并进行,具体形式与项目组织单位协商确定。
3.专项经费1000万元以下课题完成后,课题承担单位应认真清理账目,编制经费决算报告,选择具有科技部专项经费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课题进行财务验收审计,在此基础上向项目组织单位提出财务验收申请,项目组织单位要按规定及时组织完成财务验收工作。
4.课题财务验收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对预算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自筹经费到位情况、结余资金情况等进行评价。如课题专项经费存在净结余,需确认净结余金额。
5.财务验收完成后,应出具独立的财务验收意见。对整改以后通过财务验收的课题,课题承担单位应在半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报送科技部资源管理与配置司(或项目组织单位)。
(二)项目财务验收要求
1.项目财务验收由科技部资源管理与配置司组织,应在项目所属课题都完成财务验收工作(如存在问题,需完成整改)后开展,原则上与项目验收同时进行。
2.项目组织单位向科技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时,应报送项目财务验收申请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各课题财务验收意见、财务审计报告、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整改报告、净结余经费情况等(最好单独成册)。
3.各有关司局应及时将财务验收申请相关材料转科技部资源管理与配置司,资源管理与配置司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提前审核,并在一周内反馈审核意见。
4.项目财务验收是对项目经费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重点审核项目经费总体使用情况、各课题财务验收工作的规范性、课题财务验收意见的合理性、课题财务整改落实情况以及确认结余资金等。
5.项目验收后,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财务结账手续。课题经费如有净结余,净结余经费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验收提交资料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验收工作分为课题层面的验收和项目层面的验收,财务验收关注课题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课题财务验收: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执行情况验收自评价报告
项目财务验收:
项目财务验收申请材料清单如下(最好按课题单独成册):
1、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财务验收情况汇总表(链接)
4、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链接)
5、课题预算书
6、课题整改报告以及需提交的补充说明
7、课题结余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8、其他需要提供专家组确认的材料
六、财务验收报告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具体内容(公开课题):
1.课题专项经费实际到位情况、使用情况,以及未能按预算执行的情况及原因;课题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预算调整及报批情况。
2.课题对外拨付经费情况,预算外外拨经费情况及原因说明。外拨经费工作协议、外拨经费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作为报告附件,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3.设备购置情况,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的审核和发放情况。设备明细账(单价5万元以上)、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签收单作为报告附件,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4.课题自筹经费实际到位情况,若自筹经费未能及时到位说明原因。自筹经费银行进账单复印件作为报告附件,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5.课题经费账面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应付未付款项金额及使用计划,净结余金额。
6.课题承担单位制定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情况,包括经费是否单独核算,账目设置及管理等。单位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纸质材料作为报告附件。
7.课题执行过程中预算执行及经费管理遇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建议。
附:其他文件、资料等
非分开项目(课题)按科技部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具体要求提交。
七、财务验收注意事项
1.慎重选择会计师事务所
结题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质量是决定财务验收是否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审计报告不符合验收要求会造成验收时间延迟和验收结论失真,所以选择一家对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审计经验丰富,审计报告质量过硬的会计师事务所是重中之重。请从里选取。
2.不得通过财务验收行为
(一) 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 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 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 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六)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 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 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3.结余经费问题
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财务验收,且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好的,结余资金在财务验收完成起两年内由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两年后结余资金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
未通过财务验收或整改后通过财务验收的课题,或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差的,结余资金由科技部统一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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