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11个实务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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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企业的公益性捐赠行为在政策上是鼓励的,操作得当,有的捐赠可以税前全额扣除,有的捐赠可以按税率税前扣除,如果操作不当,有可能无法税前扣除。今天小编分享共享会计师“一对一清单”栏目的问答案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问:
卢老师您好!请教一个关于公益性捐赠的问题。我司2018年一整年下来,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大约有386.5万。其中给扶贫捐赠了186.5万,其他公益性捐赠200万元,去年我司的账面累计利润1095.6万左右。请问:我司出具汇缴报告时可以做税前扣除的捐赠为多少?我司在进行公益性捐赠时,需要注意那些事项,能否提及建议?
答:
卢方敏会计师回答道: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贵单位2018年度会计账面累计利润为1095.6万元,2018年可供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公益捐赠额度上限为1095.60*0.12=131.47万元。
1)贵单位2018年实际发生扶贫捐赠为186.50万,可以税前全部扣除。
2)其他公益捐增金额为200万元>131.47万,2018年度可以税前扣除其他公益捐赠为131.47万,余下差额200-131.47=68.53万,可以在2019年至2021年三个年度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贵单位2018年实际发生扶贫捐赠186.50万元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其他公益捐赠200万元可以在2018年度税前扣除金额为134.47万元,剩余差额部分200-134.47=68.53万元可以在2019年至2021年三个年度内税前扣除。
二、贵单位在进行公益性捐赠时,需要注意那些事项:
1)企业必须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捐送。
2)捐款时必须留存银行回单和由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向贵单位开立公益捐送有效收款票据。
三、相关的政策依据:
1)《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2)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49号)
以上咨询回复仅供参考,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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