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即将停机升级!

2021-10-14上一篇 : |下一篇 :

尊敬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2019年10月底,我省将上线运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办理的业务时间及范围

2019年10月25日00:00至2019年10月31日8:00,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和自助办税终端等都将暂停办理以下业务事项:

(一)税务登记类:开业登记,跨区域报验,基础信息变更,跨区域迁移,注销登记。

(二)发票管理类:增值税发票票种核定、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发票领用、冲红、认证、勾选、退回、缴销、查验、代开(不动产交易及个人出租房屋发票除外)。

(三)税控设备类:增值税税控设备发行、变更、抄报税、清卡、解锁、注销。(四)申报征收类: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含申报更正和申报比对),车辆购置税网上申报,出口退(免)税,成品油库存管理,因代开发票作废、冲红引起的误收税费退还。

二、停机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一)纳税人离线开具、作废增值税发票

(二)不动产交易、个人出租房屋业务发票

(三)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涉税事项。

三、停机前请做好如下准备

(一)请根据业务需要,提前或延后办理增值税发票申领、增值税发票代开和出口退税申报等事项。

(二)请您务必于2019年10月25日00:00前联网开启税控开票系统,并确认系统自动完成离线开具时限变更。

(三)成品油经销企业请于2019年10月25日00:00前完成成品油购进数量勾选确认;成品油经销企业总机构完成向分支机构成品油调拨。

四、系统升级后,业务操作上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