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新时代来临,高净值人士应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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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对很多企业来说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宣传部门考虑营销效果,作为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就要考虑同样广告宣传费投入下,如何最大程度节税?那么,今天共享会计师的小编就站在节税的角度,给大家分享广告节税小技巧,企业怎样投放广告才能使税负最低呢?
一、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相关规定,结合最新相关政策的规定:
1.企业委托某一般纳税人的广告公司来投放广告,可取得广告公司开具属于“现代服务”的6%的增值税专票,可抵扣6%。
2.企业自己租赁户外墙面或者电梯来投放广告,可取得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的9%的增值税专票,可抵扣9%。
3.企业委托广告公司通过租赁公交车车体,进行流动广告投放,可取得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13%的增值税专票,可抵扣13%。
4.企业购买广告制作材料可取得13%的货物增值税专票,再委托工人安装广告属于“劳务派遣”服务,可取得6%的“劳务派遣”服务的增值税专票。
利用不同的税率,我们在不影响广告效果和质量的条件下,可以考虑多元化的投放方式和渠道,就可以取得比较理想的节税效果。为了便于学习理解,下面举例说明。
二、案例说明
某商贸公司计划在甲地投放600万元的广告宣传费。其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告200万元,户外墙面广告150万元,公交车身流动广告100万元,地铁广告100万元,电梯广告50万元。
【方案一】偷懒方案
偷懒省事的方案就是全盘委托给1家广告公司,该商贸公司只能从受托的广告公司取得6%的现代服务增值税专票,那么商贸公司取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00÷(1+6%)×6%=33.96万元。
【方案二】节税方案
想节税就要费点事,利用税率差将广告拆分组合,我们会得到下面的结果。
1.电视媒体广告委托给广告公司,取得6%的现代服务增值税专票。进项税额为200÷(1+6%)×6%=11.32万元。
2.投放户外幕墙广告、地铁广告和电梯广告,取得9%的不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专票。进项税额为(150+100+50)÷(1+9%)×9%=24.77万元。
3.投放公交车身流动广告,取得13%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增值税专票。进项税额为100÷(1+13%)×13%=11.50万元。
以上三项合计11.32+24.77+11.50=47.59万元。也就是说,分别委托不同的广告公司,或1家广告公司能分别开具不同的增值税专票,就可以取得47.59万元的进项税额,比方案一节税47.59-33.96=13.63万元,相当于节省1名会计的一年费用。当你做到这步时,说明你已经从记账会计向管理会计成长,你个人的价值得到了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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