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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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网上申报:
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4月10日
申报机构:
市经信委
业务咨询:
总集成总承包 23112658
服务型制造 23119394
技术支持:
60801111-2
具体内容参见:
《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 (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经信生〔2020〕136号
http://www.sheitc.sh.gov.cn/cyfz/685145.htm
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沪注册单位,其中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功能区管理运营机构。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状况良好、经营稳定且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具备必要的资金、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其中“双推”工程服务平台项目建设与运营应已相对稳定,符合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及互联网应用服务需求,且具有较好成长性及一定市场认可度。
(四)具备市场合同或服务协议,其中总集成总承包项目、服务型制造项目、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项目应已开始实施并在两年内完工。
(五)申报单位获得过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必须在历年项目竣工验收后,方可申报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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