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san Sieker担任Loomis Sayles首席财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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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财务工作指南
一、社团专项活动的管理与审批
① 专项活动采取立项方式,定向资助特定活动。立项请于活动开展三个工作日前,至第二课堂系统提交策划书及预算表,完成专项活动申请及审批流程。
② 专项活动申请中,专项申报金额及专项数量不设上限,最终立项经费以第二课堂系统中的“立项经费”为准(如图)。如社团最终实际经费超过审批金额,将从该社团常规账户中补足。
③ 社团专项活动成功举办后两周内,社团应完成报销工作。否则信用评级会有相应扣分,详情参照信用评级红头文件(上财学字 [2017-2018]11号文)。
④ 社团应在专项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上交小结以及决算表至社团总会办公室公邮(sufexlstbgs@163.com)
并发送新闻稿至社团总会传媒部公邮(sufexlstcm@163.com)
⑤ 社团总会财务部于每月举办一次专项活动资金审批答辩会,若社团对本月内申请的专项活动立项资金有疑义,可参与专项资金审批答辩会。答辩会前五天内,对初步资金审批有问题的社团应向社团总会财务部表示参与答辩会的意向,并在答辩会前三天内提交答辩PPT至社团总会财务部公邮(sufexlstcw@163.com)。
*具体内容详见 上财学字[2017-2018 上] 15号文。
二、财务报销规范
A.报销前准备
① 发送报销凭证邮件至财务部公邮(sufexlstcw@163.com)
邮件需包含一个excel文档及图片信息,excel文档里需包含报销物品的清单,以及发票或收据的图片(如常规报销无发票收据,可以使用淘宝截图),以及明细(即实物图)。邮件基本格式规范见图。
② 审核邮件应提前发到社团总会财务部公邮,等待审核。
③ 审核通过后社团负责人可携带发票或收据,以及打印出来的淘宝截图、实物图,在财务部值班期间前来报销。如该活动为专项活动,社团报销负责人还需准备二课审批通过截图以及社团总会办公室通过审核的邮件截图。
B.报销发票要求
a ) 发票要求:
① 两个公章(税务印章及商户印章,须为国税局监制的增值税发票)。
② 发票序列号等代码齐全。
③ 抬头:上海财经大学
类型:单位
税号:12100000425006256E
单位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
单位电话:021-65904920
户名:上海财经大学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五角场支行
银行账户:454673639249
④ 消费金额的大小写一致,单价总和和总价相符。
⑤ 右上角发票日期与该活动日期相差在一个月之内,该活动日期与报销日期相差也在一个月内。
⑥ 手机充值发票、公交卡充值发票、餐饮娱乐发票以及手写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不允许凑补发票!
⑦ 所购买物品均需要提供明细(即打印实物图)。
⑧ 部分社团训练所需饮用水等可报销,饮料等模糊商品不可报销。
⑨ 代开发票不报销。
b) 收据及其他要求:
*收据或淘宝截图只在常规活动报销中可用,在商家无法提供发票情况下可行(如打印、淘宝店铺、打车等)。
① 日期、基本物品信息完善
② 所购物品必须提供明细(即实物图)
③ 专项活动的报销不允许采用收据及其他签收的方式
C.背书格式要求
① 有复写效果发票背书于发票正面右下角,无复写效果发票背书于发票反面右下角
② 背书内容:社团名称、负责人姓名及学号、活动名称、发票明细、当天报销日期
D.报销实名制
各社团将本社团财务负责人(至多三名)姓名及学号发至社团总会财务部公邮。各社团的报销工作只能由财务负责人进行。社团总会财务部值班期间将对各社团前来报销的人进行个人信息核对,除了财务负责人以外其他人的无法进行活动资金报销。
三、教练费及课时费
A. 教练费收取标准
① 校级社团的教练须为持有专业教练资格证的人员(校内外均可)或本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必须持有专业认证八级以上证书或专业比赛市级一等奖以上资质)。
② 本学期社团的教练都必须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学生联合会教练信息登记表》,进行个人信息及课时价格的录入。未完成信息登记注册的教练不可进行校内社团课程授课及教练费用领取; 未完成教练信息录入的社团不得自行向社员收取课时费。
③ 在学期中,社团的教练信息有所更改时(更换教练、教练费用变更、合同变更),请于财务部日常值班时进行信息更新,填写新的《上海财经大学学生联合会教练信息登记表》后上交给值班人员。
④ 完成信息登记注册的教练按有无专业教练资格证核定是否支付教练费用:
1) 无专业教练资格证的教练(即本校全日制在读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完整填写《教练信息登记表》并上交至学联服务大厅,经注册登记后方可在校内社团进行授课,但不可收取教练费用。
2) 持有教练资格证的教练必须于该通知发放后于指定日期内完整填写《教练信息登记表》,并将专业教练授课资格证复印件、社团与教练签订的授课协议(合同)及《教练信息登记表》上交至学生联合会社团总会财务部进行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校内社团开展授课活动并进行课时费用结算。
*注:提交《教练信息登记表》的DDL为10月14日
B. 教练费收取标准
社团于财务部日常值班时支取教练费,且每人单笔支取金额不得高于800元,单月累计支取次数不得多于5次,金额不得高于4000元每月。
授课类社团活动(即课时费包含在会费里) 教练费不可超过社团常规活动支出的70%,社团需开展相应常规活 动保障全体社员基本权益。若社团活动举办课程是除了会费额外收取课时费的,则教练费支取不可超过收取的课时费。
C. 教练费支取流程
① 社团负责人需提前打印教练费签收单经领款人签字后,方可于财务部值班时间领取教练费。
② 社团领取教练费签收单时须在教练费签收单副联中确认予以签名。
③ 交付签收单领取教练费时须在表格中确认课程日期、教练信息、收费方式、交付日期并予以签名,只有完成交付人签名后,即本次支付完毕后才可进行下一次的支付。
*注:签收单不得有涂改,金额大写。确保支取金额与教练实际收取金额相符。
(教练费签收单网盘链接:http://pan.baidu.com/s/1dFGRD2T)
D. 课时费的收取
招新或补招新时社团不收取课时费。收取工作由各社团在统一会员意见后通知学生联合会社团总会财务部,由财务部派遣部员协助社团收款并开付收据,收取现金(社团不得赚取向社员所收取的课时费,以及所支取的教练费的差价,不能盈利)事后上交学生联合会社团总会财务部进行入账,计入社团的常规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 上财学字[2017-2018 上] 10号文。
四、社团信用评级
本评级为监测社团资金流向,评估社团资金运用,规范社团资金报销流程,并为社团提供活动预算等财务管理方面建议,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活动监察评分、资金周转率评分、报销规范性评分、财务规范性评分,各部分得分上限均为100分,下限为0分。根据评级得分将社团本学期的信用等级划为甲、乙、丙、特殊等四等。若社团财务方面出现严重违规事项,下学期信用等级立即下降一等,并据情节严重程度,做出相应处分。
① 活动监察评分(40%):财务活动监察主要是对76个社团的活动进行财务方面的评分,主要对象为一次社团的专项活动,若社团没有举行专项活动则可对社团的常规活动进行评估,专项活动监察满分100分,常规活动监察满分则为95分。
② 报销规范性评分(30%):该部分考核以各社团常规活动以及专项活动报销及时性及报销操作规范性为考核对象。常规与专项活动的报销时间最长不能与其活动总结审核通过时间超过一个月,否则不能报销。一项活动报销必须一次性结清,多次报销会依照报销次数进行扣分。其中报销操作规范性的标准主要包括:背书是否准确、网上购物是否提供原始凭证或截图、发票金额与提供的原始凭证是否一致、公款是否出现私用的情况和假账的情况及其他严重事项。
③ 资金周转率评分(20%):该部分仅对各社团常规账户本学期收支情况进行评分。
④ 财务规范性评分(10%):该部分以课时费、赞助费入账及时性以及会费收取为评分标准,以保证社团常规报销的财务规范性。
⑤ 独立核算社团的明细账需要学期中和学期末定期发送至财务部公邮,并根据完成情况对独立核算社团进行信用评级。
*具体内容详见 上财学字[2017-2018 上] 11号文。
五、规范管理社团固有资产
社团总会财务部将在每学期初对各社团的固有资产进行统计,整合和评估(第八周前完成)。社团总会财务部部员会联系各社团负责人进行固有资产统计,各社团负责人需如实完整填写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社团固有资产评估统计表。
*具体内容详见 上财学字[2017-2018 上] 12号文。
周三、周日 18:30-20:30(9.27开始)
学生中心学联服务大厅(大学生活动中心 A106)
社团总会财务部公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