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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常见问题解答及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即将截止,为避免月底网络拥堵造成申报逾期,请您尽快完成汇算清缴申报,税款缴纳可在5月31日前完成。
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常见问题解答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是什么?
凡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按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当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深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的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当何时完成?
纳税人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
为避开网络申报高峰期、顺利完成汇算清缴,建议纳税人尽早申报,并在5月31日前缴纳税款。
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应当如何履行备案手续?
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的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资料妥善保管留存备查。
目前,深圳市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共45项。其中,应在大厅备案的优惠事项24项,可在大厅或电子税务局备案的优惠事项18项,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的优惠事项3项。上述需进行备案的42项优惠事项中,9项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优惠事项需到办税服务厅报送资料,由税务局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其他优惠事项只需提交一至三项资料,主要资料由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具体事项优惠事项名称、政策依据、备案方式、备案资料、主要留存备查资料、预缴期是否享受优惠等参见《深圳市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6年版)》。该目录可在电子税务局下载,下载路径为办税服务-申办事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下载《深圳市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2016年版)》。
四、企业应当什么时候完成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的规定,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
五、企业发生资产损失应当如何申报?
纳税人发生资产损失的,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税务机关申报,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相关项目,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填写《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和《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1),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财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
六、企业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什么申报表?
查账征收企业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纳税人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深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有何新变化?
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填报逻辑基本不变,申报系统中新增归集了6张附表。
新增的6张附表具体为:《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已备案优惠事项清单》、《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纳税人应按照填表说明的具体要求进行填报。
八、查账征收的纳税人是否需要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的所有附表?
纳税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报。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条件的商贸企业为例,常见的填报表格如下:
九、《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的勾稽关系有何变化?
1.基础信息表中企业类型(一般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与纳税人所属行业明细进行关联,如需修改企业类型,需先修改基础信息表中“所属行业明细”。
2.《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取数规则发生变化,弥补亏损明细表中的历史数据从“金三”系统中弥补亏损台账中带出,本年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金额由系统自动计算生成,但可以修改。如果带出的历史数据不对,需先到税源管理科进行调整。
3.汇总纳税总机构申报相关表格取数规则发生变化。总分支机构信息从“金三”系统汇总纳税企业情况登记表中自动带出,纳税人不能自行增减,如需修改,需先调整汇总纳税企业情况登记信息。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的分配比例数据默认带出汇算清缴年度第四季度的相关数据,但可以自行修改。
4.金三核心申报和电子税务局年度申报中均已将申报表中减免信息的填写与减免备案信息“脱钩”,申报系统将不再进行控制,即纳税人不管是否进行减免备案,只要其认为符合减免条件,都可自行申报减免金额享受优惠政策。
5.《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明细表》填报发生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的规定,新增了《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且由于研究开发费用的范围、委托研发费用的计算等政策发生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的相关栏次无法与新政策逐一对应,为了减少纳税人申报表的填报负担,所属期2016年度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现行的A107014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纳税人只需填写第19列“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
十、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进行汇算清缴或保存、报送资料的,有何法律后果?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汇算清缴,或者未按规定保存或报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6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告》中第五条所列资料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来源:罗湖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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