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将至,财务人如何做好数据分析?

2021-10-16上一篇 : |下一篇 :

年终关账 · 专题四

一些常见费用的税前扣除

你做对了吗?

老板:儿子的学校开运动会,老师找我出点赞助费,刘会计你从公司账户给他们汇个1万,正好这个月我们盈利不少,跟他们要张发票算公司费用,少交点税也不错!

会计没问题,老板!

真的没问题吗?

这张赞助费发票真的可以税前扣除吗?

快来学习一下本专题吧!

关于税前扣除的相关政策规定,我们在专题二中详细讲解了有关工资薪金和三项经费的正确扣除方式,在专题三中总结了各项保险费用的税前扣除原则,今天的专题四,我们再来探讨一下其他一些常见费用的税前扣除处理。

首先,我们先来梳理一下企业都有哪些常见的费用:

没错儿,您一定已经发现了:前三类费用的税前扣除技能已get,最后一类涉及到资产的折旧与摊销,我们留到下一个专题讲解,而今天要学习的就是中间4类费用税前扣除的正确打开(处理)方式。

01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 收入的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2019 4 23 日修订)第四十三条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2010]79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2009]202

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

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 2008 1081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填报说明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15

补充资料:

02 广告、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 营业) 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2019 4 23 日修订)第四十四条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2016 1 1 日起至2020 12 31 日止执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 41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2009]202

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

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 2008 1081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填报说明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5 号 )

注意事项: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应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二)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三)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03 租赁费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 )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 )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2019 4 23 日修订)第四十七条

04 各类日常办公费用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2018 12 29 修正)第八条

政策的第十条则是: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您一定已经有答案了吧。

没错儿,“赞助支出”属于“不得扣除”项目。因此,即使取得了发票,也不能进行税前扣除,如果企业会计不小心进行了税前扣除而在后期被税务局稽查查出来了,除了补交原本应缴的25%所得税外,还有每日万分之五的税款滞纳金和相应的罚款

在此,我们提醒各位财税人员在进行税前扣除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才能成为一名不会被大数据时代所淘汰的财税人员。如何提升自己?加入我们的会员,学习更多、更全的财税知识。

Q:

2019年某一般企业(非特殊行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其他材料销售收入9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300万元,与收入相对于的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和视同销售成本共计1500万元,当年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50万元、广告费200万元、业务宣传费120万元,另发生赞助支出30万元、当年经营租赁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100万元、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各类日常办公费用20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职工工资薪金500万元,并已于当年实际发放,假设不考虑其他费用(如折旧、保险等)、上述各费用均已取得合法凭证(发票),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问:2019年度该企业应当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