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汇算下月开始!多退少补!这些需要办理!
2021-10-16上一篇 : 慈溪会计考初级跟中级有什么不同?|下一篇 : 普华永道IFRS聚焦 IFRIC 23 —— 对具有不确定性的税务处理作出明确
开篇语
春暖花开,一片欣欣向荣。企业一年一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也正在火热进行中。关于视同销售行为,企业所得税是怎样规定的呢?
企业发生的哪些业务在企业所得税上应当视同销售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在判断是否属于视同销售情形时,要关注是内部处置还是外部移送他人。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视同销售如何确认收入?
以上视同销售收入的处理,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税法规定: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视同销售收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如何填报?
企业应根据会计上视同销售收入的处理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税会处理不存在差异的,不做调整。税会处理存在差异的,一般有两种情形:1、会计上可以不计收入但税法应计收入的(如捐赠),应在申报时全额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会计上收入计算与税法有差异的,应在申报时按差额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计算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基数中包含视同销售收入吗?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