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控股股东违规占用5.8亿等问题,上市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在内的28名高管被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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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编的朋友小陈用 税务UKEY开具了一张 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了她的客户,跨月了对方企业竟然给退回来了, 理由是开票人是管理员,不符合规定,退回重开。
小陈就有疑惑了,哪里不符合规定了?哪里规定了开票人不能是管理员了?
小编找了一张税务UKey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我们可以看到票面的最下方有开票人、复核、收款人这三个栏次。
其实呢,不管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下方都有这三个栏次。
今天和小编一起就来捋捋关于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的那些事儿。
首先,我们来看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会计核算中机制记账凭证都需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帐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主要目的是加强审核,明确责任, 实质上是一种内控管理手段。
但正是因为很多朋友不注意这个小细节,延伸出了不知道多少的问题,很简单的一个实务问题越来越复杂化,搞的大家都云里雾里,不知道如何去把控操作了。
下面小编提供三个小问题,看看你知不知道?
了解了这三个小问题,相信在实务操作中,你能更好的把握这个问题。
1、开票人、复核、收款人必须全部填写完整吗?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根据上述规定,发票管理制度上并未明确要求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列明开票人、复核、收款人名称, 但建议企业从完善内部管理,避免税收风险角度,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复核、收款人姓名。
2、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必须不是同一个人吗?
税法上没有规定不能是同一个人,会计制度严格来说,开票人和收款人可以为同一人,复核人和收款人可以为同一人,但是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是同一个人。至于复核这家事情,其实是企业自己的事情,内控管理怎么做那就因企业而异。发票对于核算来说是原始凭证的一部分,在报销流程上我们还有很多内控管理手段,比如有企业做的签字流程、走钉钉审批流程、预算制度等等。
每个企业具体规定也不一样,小编觉得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来做就行了,控制好风险。当然,实务中最好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要是同一个人,是同一个人也“没事”。
3、开票人不能写管理员吗?
发票开票人能不能写管理员,呵呵,凭什么不能,我的名字就叫「管理员」。
当然你不叫管理员就算了。建议还是打姓名,其实这个也没有规定,但是确实是常识,开票人嘛,名字代表个人。在系统里面设置一下,开票人实名制,万一客户较真,和小陈一样退回,让你跨月作废重开,岂不麻烦的很啊!
上面讲了发票上需要填写开票人、收款人、复核人,但是如何在开票系统里设置操作呢?很多朋友还是一头雾水。 下面以税务UKEY为例,小编和大家简单讲讲设置的步骤。
一、添加开票人的信息
进入开票系统之后,点击系统维护——系统维护首页——操作员管理

具体操作步骤:
1)点击“新增操作员”,“账号”填写新增人员的名字,“密码”不用填写,选择“身份”为开票人,最后“保存”。
2)可连续再新增2个身份人员,如图所示
4)点击发票填开页面,
点击下拉菜单,选择合适人员
完成。
二、修改开票人信息
必须“管理员”账号登入开票系统
系统维护-系统维护首页-操作员管理
点击“编辑”按钮,在“修改操作员”页面修改“账号”,输入需要修改的姓名,最后保存。
今天讲了开票人、收款人、复核人,应该可以分得清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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