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五险一金的,惨了!11月1日起,社保直接交由税务局征收

2021-10-17上一篇 : |下一篇 :

最近,大家都在讨论“社保入税”。到底是什么情况?对我们有什么影响?

社保入税

日前,北京、上海、深圳、四川、新疆等多地税务部门联合人社局、财政局、医保局(四局)同时发布公告:11月1日起,多省市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一)代征变直征

实际上,把各种社会保险费转移到税务局征收,是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河北、浙江、福建、黑龙江等省由税务局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但是各地推广进度不一。最近,各省市掀起了一波大的“社会保障所得税”浪潮。

注意: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发放、仍由社保或者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企业或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据仍由社保局生成。

(二)数据对比,征管更严

我们可以看出,数据来源从企业提供变为了金税三期数据库,也意味着企业造假难度更大。征管手段更加信息化、更加精准,也会更加透明化。

信息共享打破了信息孤岛,监管只会越来越严格。社会保障规范化是必然趋势。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后,征收管理能力和效率将大大提高,这必然有助于争取更多的费率整体下调空间,促进社会保障费率的下调,促进企业积极合理地规范社会保障支付。

这5种缴纳方式将严查!

众所周知,目前,不缴和少缴社保已经成为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的“潜规则”。从11月1日起社保入税,对一直按照法律法规申请社保的企业不会有太大影响,但是对于一些不规范的民营企业来说,确实会大大增加劳动力成本

好多财务人员想法设法来对社保进行“纳税筹划”,在此郑重地提醒各位财务同仁:以下5种筹划社保的方式不可取!

1.收入不入账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一些收入不入账的私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殊不知对于收入不入账的频繁交易的私人账户早已经纳入了大数据监控。

2.虚开虚抵发票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让职工到处找费用票、甚至明示或者帮着员工统一买票来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殊不知对于虚开虚抵发票、费用变动异常的情况早已经纳入了税局的电子眼。

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并存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工资+劳务费,也就是通过公司账面发放工资薪金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员工去税局虚开劳务费发票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提醒:对于同一个公司的同一员工,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不能并存

4.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代替工资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工资3000元,另外5000元属于不交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只有符合规定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才可以在计算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5.认为临时工都不需要缴社保

会计人员认为属于临时工,不需要缴纳社保,直接做个临时人员工资发放表支付就可以。

提醒:只要临时工与企业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享受同等待遇,都需要申报个税与社保。

11月1日起,这10类人可以不用交社保!

1.与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企业与退休人员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因此,企业不需要为退休人员缴纳社保。

2.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生尚未毕业,与学校存在归属关系,所以企业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者实习协议,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3.承包商派遣人员

在工程项目中,总包方派遣人员已经与总包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总包方存在归属关系,分包方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保险,只需要支付派遣人员工资。

4..停薪留职人员

停薪留职,是指职工离开单位,企业保留他的身份,依法签订《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招聘该员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因此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5.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兼职人员本身自己有工作,所在单位已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因此兼职的企业不需要再缴纳社保。

6.劳务派遣人员

派遣人员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派遣公司缴纳社保,用人企业不需要再缴纳社保。

7.非全日用工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是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8.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外包业务,企业员工工资由个体户工商户承担,社保只能员工自行缴纳,因此企业不需要缴纳社保。

9.协保人员

是指与原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因此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10.灵活就业人员

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是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