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又害怕税务稽查怎么办?!
2021-10-18上一篇 :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下一篇 : 2015年第7号公告:国家电网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指标要求【北京标美联合知产】随着国家对创新政策引导及企业发展的需要,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创新并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在企业申报高新过程中,除了一些比较好理解的人员情况、成立年限等,对于非财务人员往往会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财务指标一头雾水。
比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要求: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再比如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中,企业成长性评价包含净资产成长性和销售收入成长性的评价。那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指标要求有哪些呢?下面北京标美联合知产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关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1、近三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应该由税管系统中填报打印,有的企业提供近三年汇算清缴报告,有的企业上报所得税申报表甚至为手写数据,这些都不符合申报要求。
2、即使企业在近三年中某年度未发生实质经营活动,也应有零申报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企业某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更正申报的,未见税务主管部门盖章。
4、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未见期间费用明细表,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应提供小型微利企业说明。
1、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必须包含相应年度的财务情况说明书。报告正文、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落款时间应一致。
2、财务审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与专项审计报告,以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如果存在差异,应提供相关文字说明,并由审计事务所盖章确认。
三、关注专项审计报告:
1、研发费、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中,涉及内容为“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下”,而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报表或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则是“按企业会计制度编制”,三者执行制度不一致。
2、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中,未见“研发活动情况说明”,或者研发活动情况说明仅提供简单表格,缺少对于每个研发项目情况的基本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