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支付个人佣金的税务处理,您做对了吗?
2021-10-19上一篇 : 不少考完CPA的同学还考了这个证书—AICPA|下一篇 : 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政策问答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去年就出来了,可是到底能扣啥?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其中的一些细枝末节还是有很多小伙伴不清楚,今天我们就结合下面的案例来唠一唠~
案例
会计小白最近收到一封《致全省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一封信》,提示需要对员工普及大病医疗支出的政策宣传,是年度汇缴申报时扣除的吗?需要留存的资料有哪些?
政策依据:国发〔2018〕41号规定:
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注意点:
▲(一图清楚看懂)
1.月度预缴时不能扣除,只能在年度汇算清缴里扣除。
2.需要在符合医保目录范围。
3.扣除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累计18000元,可以扣除超过部分3000元,而非全额18000元),且有上限80000元。
4.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
5.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父母的任一方100%扣除,不能双方按照50%分别扣除。
6.纳税人和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需要分别计算扣除额,不能合并计算。丈夫发生40000元,妻子发生12000元,未成年子女35000元,若丈夫和未成年子女发生的都由妻子扣除,则可以扣除(40000-15000)丈夫+0自己+(35000-15000)未成年子女=45000元。
7.成年子女暂不能扣除父母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
8.留存备查资料: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
老王全年工资收入26万,无其他所得,社保公积金每月扣除共计5000元,子女教育支出每月扣除1000元,老王和配偶无医药费用支出,未成年子女发生85000元,选择由父亲老王扣除。假设医药费用支出符合医保目录。
未扣除大病医疗的情形
应纳税所得额=260000-5000*12-5000*12-1000*12=128000万
应纳税额=128000*10%-2520=10280元。
选择扣除大病医疗的情形
应纳税所得额=260000-5000*12-5000*12-1000*12-(85000-15000)=58000元
应纳税额=58000*10%-2520=3280元。
故汇缴后选择大病医疗扣除的话,可以办理退税10280-3280=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