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甘肃省审计厅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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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2015年度审计报告出炉

多家单位被点名已处理责任人65人

中国甘肃网8月1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欧阳海杰)昨日,甘肃省审计厅公布了“甘肃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总体上看,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一些领域仍存在违纪违法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影响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和充分发挥作用。省审计厅在上述各项审计中,发现并向司法、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移送涉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2起,涉案金额2.27亿元。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和违法违规事项,已处理相关责任人65人。

省财政厅:

全省140个财政专户未按规定清理撤销

预算执行方面:省级16个预算单位未申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75个单位未申报采购预算,资产配置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9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转14.46亿元,占省级预算单位额度结转27.09亿元的53.48%,预算执行时效性不强,资金使用绩效不高;应征未征社会保险费6.07亿元,欠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87亿元,预算收入征缴不及时。

预算管理方面:省属6所高校和4所职业院校未经审核批准,违规举借债务10.81亿元,债务预算管理有待规范;因社会募集资金未到位,项目进展缓慢,1亿元省级旅游产业投资引导资金滞留省财政。

财政改革方面:全省140个财政专户未按规定清理撤销,其中省级1个,陇南等6个市州和灵台等9个县区139个,财政专户管理不够规范;省级预算单位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1.55亿元实际使用现金结算,公务卡管理不够严格;125家单位向非定点的车辆维修企业、保险机构、印刷企业支付维修费等1695万元,政府采购管理不够到位。

省地税局:

应征未征价格调节基金1.19亿元

税款征缴方面:地税部门将2014年12月、2015年11月前应征缴的9280万元、2409万元,延缓至2015年2月、2016年1月以后征收入库。应征未征价格调节基金1.19亿元。

决算编报方面:省地税局将项目支出3737万元编报为基本支出。抽查的4个县地税局决算编报不实,少编报基本支出110万元、多编报项目支出139万元。

税收政策执行方面:各地执行困难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不一致,兰州、白银等9个市州97户困难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张掖、嘉峪关等5个市州未审批减免困难企业税费。

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个部门及8个所属单位超预算支出公车运行费232万元

审计中发现:在预算执行中,2个部门少编报收入预算2.15亿元;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1.82亿元预算执行进度缓慢;2个部门及8个所属单位无预算支出会议费等1225万元,超预算支出公车运行费232万元;5个部门及所属单位决算编报少计收入3354万元、结余387万元,多计收入3亿元、支出817万元。3个部门和2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921万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等支出;2个部门9个项目进展缓慢,滞拨专项资金1.48亿元;4个部门未及时盘活使用结余资金4886万元。

6个市州和所辖12个县区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6个市州10个县区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10.59亿元

结合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对天水、陇南、平凉、庆阳、定西、临夏6个市州和所辖12个县区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5个市10个县区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采购资金9.23亿元;4个市州5个县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6.96亿元,3个市7个县区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11.03亿元,未纳入年初预算;4个市7个县区项目支出预算58.99亿元未细化。 6个市州10个县区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10.59亿元,1个市3个县区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3.08亿元;1个市7个县区虚列支出3.09亿元,5个县区无预算支出3.87亿元。1个市5个县区未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定点政策,6个市州8个县区未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4个市州6个县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不严格,20.51亿元资金由主管部门转拨;3.79亿元财政专户资金未纳入国库统一管理;5个市州11个县区未清理收回往来款24.56亿元,违规出借财政资金1.06亿元。 5个市州12个县区未及时拨付使用专项48.26亿元;1个市2个县区未及时清理专户结余4.8亿元;2个市4个县区未及时使用存量资金4.67亿元,形成二次沉淀。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10个市县未完成城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8257套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连续五年对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审计审计发现,10个市县未完成城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8257套;12个县区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904户;8个县区未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718户。陇南市礼县采取弄虚作假等方式,虚报完成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14户。

18个市县222户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222套;15个市县367户虚报冒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263万元;2个县区将不符合条件的141户纳入保障范围。通过数据比对发现,全省7656户农村危房改造户存在经商办企业情况,抽查核实4户农村危房改造户经营较大规模企业,违规享受补助资金4.6万元。

金昌市金川区违规预售公租房149套收取房款1456万元;19个市县24766套已竣工验收的保障性住房至2015年底空置超一年。

全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使用审计情况:

张掖市沉淀资金11.68亿元,白银市未专户存储4164万元

住房公积金归集方面:省级及7个市州133个单位3595人超基数、超比例多缴1806万元;省级及5个市州845个单位25669人欠缴少缴5350万元。2个市担保责任未解除或贷款未还清提取231万元;8个市超过最高贷款年限发放个人贷款、月还款额超过借款人本人月工资总额等发放贷款7453万元。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使用方面:白银市未专户存储4164万元;3个市违规使用管理费1181万元;张掖市沉淀资金11.68亿元;天水市未经审定购买国债8472万元。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和互助资金审计情况:

13个县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贷款2.22亿元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审计厅连续四年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审计发现,14个县扶贫部门将部分财政供养、经商办企业、超过贫困标准、身份证号等信息录入错误的5193人纳入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13个县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贷款2.22亿元;3个县由于农户外出打工等原因造成银行卡未激活,闲置贷款4937万元。5个县将互助资金用于抵顶注册资金和用现金发放借款1770万元;13个县互助资金借款3840万元逾期未偿还。

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宝兰客专等4条铁路和十天高速公路2239万元征地拆迁款存放在个人账户

对4个铁路项目建设配套资金、2条高速公路建设和土地征用费、8个民航机场在建新建项目和2个公共建筑项目建设及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核减工程投资1.46亿元,退回项目结存资金2265万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795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611万元。

审计发现,宝兰客专等4条铁路和十天高速公路2239万元征地拆迁款存放在个人账户,陇南市成县、西和县部分乡镇将900万元集体土地补偿费打入村干部个人账户。兰州中川二期扩建等8个项目挪用项目资金和征地补偿费1.46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利息等支出;陇南市成县、西和县、礼县未兑付征地拆迁补偿费3593万元,个别乡镇和农户虚报冒领林地补偿费145万元;3个项目违规发放补助、购买住房4563万元。

高速公路信息化建设等4个管理系统和夏河机场打井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涉及资金3586万元;4个项目因项目初设标准低、调整施工方案、增加征地面积等,超概算投资4.77亿元;8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费用成本等1.9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