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问题集锦 二

2021-10-19上一篇 : |下一篇 :

对外支付

税务备案

电子化操作看这里

随着便民办税举措不推推陈出新,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也早已实现电子化啦!省去了打印纸质备案表到税务局盖章的烦恼,轻松便捷~今天申税小微为大家梳理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的电子化操作,一起来看看吧!

一、适用情形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的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资本项目外汇资金(除上述文件第3条规定的情形外),以及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的,应办理和提交《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

二、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三、具体操作

第一步:填写申请表

支付备案现已支持前往外省市银行办理付汇,外省市银行可以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查验备案信息。备案人选择行政区划为外省(市)时,可以手工录入银行营业网点。

注意

请务必录入详细的付汇银行营业网点信息,例如:XX银行XX支行(营业部)。

第二步:上传资料

备案人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时,若为首次付汇备案,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加盖公章的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外文文本应同时附送中文译本);若同一笔合同之前已经做过支付备案并已提交过资料,则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为非必报。上传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预览提交

第四步:前往银行办理付汇

提交完成后,纳税人可以持生成的受理编号前往具体的付汇银行支付,并由银行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支付备案核验。

根据银行核验的情况,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核验办理进度。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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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1日起,本市全面实施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工作。纳税人无需打印纸质备案表,只需凭备案受理编号前往付汇银行,由付汇银行根据备案受理编号查验备案信息并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