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之道

2021-10-19上一篇 : |下一篇 :

第一部分:日本税收居民身份认定规则

一、个人

“税收居民”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

(i)在日本有住所(domicile);或

(ii)在日本有居所(residence)满一年。

(所得税法案:第2(iii)条)

“在日本有住所”的界定:

1.个人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被视为在日本有住所:

(i)该个人从事职业通常需要其在日本连续居住一年或以上;

(ii)某些情况可以充分推定该个人将在日本连续居住一年或以上,例如其是否拥有日本国籍并在日本有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在日本拥有工作和财产等。

2.如依据上述第1段的内容,该个人被视为在日本拥有住所,并在日本有共同生活的亲属,则其共同居住的亲属也被视为在日本拥有住所。

(所得税法案实施法令:第14条)

“在日本没有住所”是指:

1.个人如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被视为在日本没有住所:

(i)该个人从事职业通常需要其在境外连续居住一年或以上;

(ii)某些情况不足以推定该个人将回到日本并以日本为主要居住地,例如拥有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且未对其居住在日本的亲属提供经济支持,或其在日本没有工作和资产。

2.如依据上述第1段的内容,个人不被视为在日本拥有住所,如果其在境外有共同生活的亲属,则其共同居住的亲属也不被视为在日本拥有住所。

(所得税法案实施法令:第15条)

二、实体

本土公司(Domestic corporation)

“本土公司”是指总部或主要办公地点位于日本的公司。(公司税法:第2(iii)条)

三、不视为税收居民的实体

合伙企业(“Nin-i Kumiai etc.”)

由下列合伙企业 (“Nin-i Kumiai etc.”)产生的利润或损失直接由合伙人承担:

(i)“Nin-i Kumiai”:根据民法典第667条第1款规定成立的合伙企业(1896年法令第89条)

(ii)“Toshi Jigyo Yugen Sekinin Kumiai”:根据有限合伙投资法第3条第1款规定成立的投资性合伙企业(1998年法令第90条)

(iii)“Yugen Sekinin Jigyo Kumiai”:根据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条第1款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2005年法令第40条)

(iv)任何根据外国法律成立的类似于上述(i),(ii)及(iii)所述的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

(所得税法释义:14-1-1)

四、联系方式

日本国税厅(国际运营部门)

第二部分:日本纳税人识别号编码规则

一、纳税人识别号介绍

日本政府采用社会保障和纳税编号系统(Social Security and Tax Number System)管理纳税人识别号,自2015年10月起,每一位居民都会获取其识别号(又称为“My Number”),该识别号由12位数字组成。

公司识别号会发放给1)中央政府机构;2)地方政府;3)已办登记公司;4)其他不属于1)-3)的组织,其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需承担申报企业所得税或消费税,或从工资支付中扣缴所得税的义务。

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属于前述任何类型的公司或者组织,如果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向日本国税厅申请识别号,这些条件包括该公司根据特定的法律成立,或者该组织根据税法向当地税务局提交纳税申报表和通知等。

每个公司会获取一个专属的公司识别号。分支机构或者公司的办事处则不会取得独立的公司识别号(个体工商户也不会取得识别号)。

使用个人识别号的注意事项:

相关业务操作人员须采取必要及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防止个人识别号泄露、丢失或遭篡改,并对个人识别号妥善管理。

相关信息可以参见“社会保障和税收号码系统”网页–“私人实体”

行政事务中使用识别号识别特定个人的法令(2016年6月3日法令)

第12条

个人如需处理识别号或与识别号相关的事宜,应采取必要及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个人识别号妥善管理,防止个人识别号泄露、丢失或遭篡改。

第33条

相关业务操作人员应采取必要及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个人识别号妥善管理,防止个人资料(Specific Personal Information)泄露、丢失或遭篡改。

第34条

相关业务操作人员如授权他人处理个人识别号相关事务,应确保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监督,确保对上述个人资料实施安全管理。

参见“社会保障和税收号码系统”网页–“适用法律”www.cas.go.jp

是否自动为所有税收居民发放纳税人识别号

个人:否;实体:否

个人

根据社会保障和税收编号系统,当地市政府给每位在日本有居住记录并居住在该城市的个人发放个人识别号(Individual Number)。

在日本合法居住超过三个月并在日本有住址的外国人如满足下列任一条件,也可以取得个人识别号:

1)中期至长期的居民(拥有居留证的个人)

2)特别永久居民

3)有临时避难许可或临时停留许可的个人

4)由于分娩或失去日本国籍而逾期居留的个人

公司

公司识别号(Corporate Number)会发放给1)中央政府机构;2)地方政府;3)公司;4)其他不属于1)-3)的公司或组织,其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需根据税法提交通知,例如所得税法第230条规定的为了扣缴税目的向税务局报告开始支付工资的时间。

此外,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属于前述任何类型的公司或者组织,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向日本国税厅申请公司识别号,这些条件包括:该公司总部设在日本,通过特定的法规成立并符合一些条件,包括根据税法向当地税务局提交文件(纳税申报表,通知书等)。

每个公司仅有一个专属的识别号,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或公司的其他组成部分不会取得独立的公司识别号。

二、纳税人识别号编码结构

个人

个人识别号由12位数字组成。

公司

公司识别号由13位数字组成。如果是基于公司法(2005年第86号法令)或其他相关法律成立的,其公司识别号是根据商业登记法(1963年第125号法令)发放的公司号(12位数字)加1位检验码(前置)组成。

三、如何找到纳税人识别号

自2015年10月起,市政府给所有居民邮寄一张载有个人纳税人识别号的“通知卡”,该卡片可以用来查询个人纳税人识别号。自2016年1月起,个人可以向市政府申请一张“个人纳税人识别号卡片”,该卡也载有个人纳税人识别号。另外,个人也可以要求将其个人纳税人识别号打印在居住记录或者入境证明上。

自2015年10月起,国税厅将公司识别号邮寄至公司的注册地址(不同于个人纳税人识别号通知卡)。

公司识别号会公布在相关网站上(个人纳税人识别号则不会公开)。公开信息包括1)公司名称;2)总部地址;3)公司识别号(即“三项基本资料”)

四、国内网站信息

更多信息可参见社会保障和税收编号系统网站:www.cas.go.jp

五、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