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

重申其题为“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 2015 年 9 月 25日第 70/1 号决议,其中通过了一套全面、意义深远、以人为中心并具有普遍性和变革性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具体目标,

又重申其关于《第三次发展筹资问题国际会议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的2015 年 7 月 27 日第 69/313 号决议,该议程是《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组成部分,支持和补充《可持续发展议程》,并有助于将其执行手段目标与具体政策和行动结合起来,并再次作出强有力的政治承诺,将本着全球伙伴关系和团结精神,在各级应对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筹措资金和创造有利环境的挑战,

认识到需要重视中小微企业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特别是在促进创新、创造力和人人享有体面工作方面的重要作用,

又认识到必须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国际、区域和本国市场上实现正规化、参与和成长,包括确保它们都能获得能力建设和金融服务,例如负担得起的小额融资和信贷,

还认识到需要制定可持续的商业做法,并且必须坚持负责任的商业和投资原则,

重申其关于宣布国际年的 1998 年 12 月 15 日第 53/199 号和 2006 年 12 月20 日第 61/185 号决议,以及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关于国际年和周年纪念的 1980年年7月25日第1980/67号决议,特别是该决议附件中关于宣布国际年的商定标准的第 1 至 10 段,以及规定在为国际日或国际年的组织工作和经费筹措作出必要的基本安排之前不应宣布国际日或国际年的第 13 和 14 段,

1. 决定指定 6 月 27 日为中小微企业日;

2. 邀请所有会员国、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及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以及民间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学术界、个人和其他相关利益攸关方,以适当方式并根据各国优先事项举办中小微企业日纪念活动,让公众更多地了解这类企业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3. 邀请会员国与公共、私营和非营利组织协作,尽可能通过推动研究情况介绍、政策讨论、从业人员讲习班和世界各地的企业所有者证言,为中小微企业日纪念活动提供便利,并强调因执行本决议而可能产生的所有活动费用应由自愿捐款支付。

2017年4月6日

第74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