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0上一篇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一篇 : 纳税人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网站报税流程
答疑
问:个体工商户还在停业是否可以办理注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规定:“第二十八条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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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国税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