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到市税务局调研,对这些工作提出要求

2021-10-20上一篇 : |下一篇 :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如何为民营企业平等竞争、蓬勃发展厚植法治土壤,为江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动能?江门市司法局在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这道大题上交出了优异的司法答卷。

指导规范涉企涉民办事证明

减证便民

按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要求,全面梳理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中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容,特别是这些文件中“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规定;代市政府拟定印发《江门市涉及机构改革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江府办函[2019]70号)。下发《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江司〔2019〕116号),进行文件清理工作。

2018年,我市先后开展3次涉及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取消证明事项超过200项,2019年涉及机构改革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包含证明事项清理在内),目前仍在进行中。

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出台“法治15条”

江门市司法局联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知识产权案件中适用律师调查令的办法(试行)》(江中法[2019]44号),强化律师依法收集证据的作用,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联合市工商业联合会出台《江门市司法局 江门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民营企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工作意见》(江司[2019]25号),简称“法治15条”,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内容包括:

⑴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⑵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证明事项;

⑶健全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的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⑷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⑸完善行政执法制度;

⑹改进行政执法方式;

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⑻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民营企业功能;

⑼组织引导律师服务民营企业;

⑽拓展创新公证服务民营企业;

⑾积极做好民营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

⑿建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

⒀推进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

⒁深入开展“法律进民企”法治宣传活动;

⒂组织开展法规和政策宣传解读。

为落实以上的工作措施,并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舆论宣传的保障性措施。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落实和推进。

优化营商环境

打造服务平台

全市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最后一公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两快、两全”和“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十二字”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广东法律服务网作用,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咨询和办理,实现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寻鉴定等与民营企业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在网络平台一站式办理,解决民营企业突出反映的维权难问题。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开设“服务民营企业窗口”,为民营企业和困难员工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聚焦涉企公共法律服务

优化服务水平

“实体+网络”平台共同建设,组建由91名社会律师、21名公职律师、18名法援律师、17名公证员、16名司法鉴定人员组成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组织引导律师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全市共有23个律师事务所提交了51个法治体检报告;加强公证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办理涉企业新型公证业务2546件,其中知识产权1720件,金融领域36件,产权保护120件;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兜底”工作来开展,推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主动介入涉企劳动、土地、合同纠纷、损害赔偿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调解。截至2019年9月30日,全市共开展6339次矛盾纠纷排查,共开展调解案件数11411件,调解成功11310件,其中涉企事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调解案件数1177件,调解成功率约为99.11%。

落实“放管服”改革

最多跑一次

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在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集聚区成立江门五邑公证处,探索开展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加快公证“放管服”改革,梳理推出江门市公证事项材料清单,开展“最多跑一次”活动,开辟公证服务“绿色通道”,推出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便利。推动公证机构与本地民营企业建立对口服务关系,积极开展服务民营企业的专题调研,及时掌握民营企业服务需求,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推进民商事纠纷仲裁

平等对待

加大在民营企业实施仲裁法律制度的工作力度,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当事人,依法公正合理裁决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商事纠纷。积极开展仲裁调研,听取仲裁委对仲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仲裁规范化管理。优化仲裁工作程序,本着就近、快捷、经济的原则,方便民营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截止9月底,共办理仲裁案件99件,其中民商事仲裁90件,涉及标的额17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