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解读香港预算案:持续优化税务政策,提升香港竞争

2021-10-21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文作者:

安永香港及澳门地区主管合伙人 陈瑞娟

安永税务及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管秋英

创新科技不但为全球工业技术带来变革,更成为当今国际竞争的新焦点,很多国家或地区均积极发展高端制造业,并以”再工业化”为发展新方向。作为国际先进城市,香港在一些科技领域具备问鼎国际领先水平的潜力,特区政府也选择以创新科技为突破点,寻找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促进产业多元化。为加速”再工业化”发展,安永建议政府可以考虑继续优化税务优惠措施,为本地产业提供更全面的支持。

推动”再工业化”过程中衍生出来的研究和开发(研发)需求有助提升产业对研发的资源投入,支持本地大学及科研机构的研发蓬勃发展。同时,随着产业迈向高端制造业发展,可为本港创科人才,特别是年轻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机会。总体而言,发展”再工业化”能为香港创造新的产业和财富。

在《2018年施政报告》中,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女士亦提出数项措施加速”再工业化”的发展,包括拨款20亿元,成立”再工业化资助计划”,以配对形式资助生产商在港设立智能生产线;及向科技园公司额外提供20亿元,在本港的工业村寻找合适土地,为专项先进制造业建设所需的生产设施。

为支持香港”再工业化”,政府已积极在财政及土地方面推行多项政策及措施,安永建议政府可考虑进一步优化以下税务优惠措施,藉此为”再工业化”发展提供更全面的支持。

放宽受惠规限,允许外判享税务扣减

政府为鼓励更多企业在本港进行研发,于2018年下旬落实新税法,给予合资格研发支出加计税务扣减,企业首200万元的合资格研发开支可获300%税务扣减,余额亦可获200%扣减;额外扣税金额不设上限。有关安排适用于企业在2018年4月1日或之后的研发开支。

安永对新税法表示欢迎,认为政府为研发开支所提供的税务措施,乃推动香港高新科技产业的重要一环,建议税务局在执行此税法时更应适当放宽,以提高此项税务优惠措施的成效。

就企业外判的研发开支方面,根据税务局现时采用严谨的研发开支扣税条例释义,当纳税人把研发活动外判予其他机构在香港或海外进行,假如外判机构并非”指定本地研究机构”、大学或学院,该外判研发开支便不可扣税(即不获100% 基本税务扣减或 300%/200%的额外税务扣减)。即使事实上纳税人拥有相关外判研发活动成果的所有权益,并因而可在商业上利用有关成果,产生能在香港课税的利润,该笔外判研发开支也不可扣税。

此外,”指定本地研究机构”的定义方面,根据相关条例,创新科技署署长有权指定任何位于香港的大学或学院或任何其他在香港承办合资格研发活动的机构成为”指定本地研究机构”;另政府也指出,本地机构只要符合指定要求,例如具备在一个或多个指定的科学或科技领域提供研发服务的专业知识、拥有足够的合资格而熟练的研发人才、设备和设施,能在指定的领域提供研发服务及良好的项目管理经验和相关往绩等,均可申请成为”指定本地研究机构”。

由于法例刚刚生效,政府暂时仍未公布”指定本地研究机构”的名单。按政府上述的指引,以一个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为例,若该子公司只为集团提供研发支持,或许未必能符合成为”指定本地研究机构”。这表示,假如集团将外判研发活动开支,按成本摊分协议支付予另一集团公司,该款项便不可获得任何税务扣减。

事实上,跨国企业集团普遍由集团内某一公司进行研发活动,透过成本分摊协议,共同摊分研发成本和分享成果;在其他实施研发开支额外税务扣减措施的税务地区,如中国内地、新加坡及英国等,当地政府皆允许纳税人就外判研发或成本分摊协议的开支享有税务扣减。因此, 我们希望税务局考虑放宽对相关税例的释义,容许外判研发活动开支也可扣税,避免削弱新税务优惠措施的吸引力。

引入专利优惠税, 改善知识产权税制

2018年12月中旬,中国内地与香港再就《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签署”货物贸易协议”,优化原产地规则的安排让香港原产货物可出口到内地市场,全面享受零关税优惠。安永相信,新协议有利香港本地制造业,协助香港产品打进内地市场。可是,内地品牌近年急速崛起,对香港品牌构成竞争,因此安永认为政府可从税务方面着手,加强对香港品牌企业的支持,以提升香港品牌竞争力,促进香港”再工业化”的发展。

在现时香港的税例下,假如某项知识产权是由在香港经营业务的纳税人创立或开发,并由纳税人以特许方式把该知识产权的使用权授予其他人士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一般会被视为源于香港的收入而须在香港课税。

因此,为鼓励企业在香港进行研发活动并将研发成果推出市场,安永建议引入专利优惠税制度。在此建议的制度下,若某项知识产权是由在香港经营业务的纳税人创作或开发,该项知识产权所产生的收入,包括:

  • 销售包含该项知识产权的物品的利润
  • 特许使用权收入,均可享8.25%的优惠利得税税率(即正常利得税税率的50%)

香港的法律制度健全而完备,并一直维持既现代化并受国际认可的知识产权机制。安永相信落实以上两项税务建议,将可为“再工业化”发展提供更完善及全方位的支持,促进香港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的提升,进而带动经济及社会的发展,以及进一步巩固香港经济根基及推动产业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