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税汇算清缴开始!两处以上的工资薪金个税申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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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将至,目前“个人所得税APP”已经更新了一键带入的功能,在此提醒大家,继续享受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人群,需要进行相关操作。
根据相关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公告第九条: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进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人力资源专家建议:大家一定仔细核对,带入到2021年的信息是否填写的正确。
税务系统在不断升级的过程中进行了调整、用户本身信息变化或之前申报时信息填写错误,很可能会造成之后的信息失效、不符合扣除条件、单位无法下载等问题。那么具体的操作步骤是如何的呢?
适用于2020年已操作过专项抵扣的人员
1. 点击打开个人所得税 APP ,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账号,在首页里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先选择“扣除年度”,再点击“快捷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3.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确认是否全部要代入到2021年。如是,选择蓝色字体的“一键确认”;如有需要删除、或修改的信息,选择绿色字体的“待确认”
4.需要修改和删除的信息,可以在“填报详情”页面操作
适用于2020年未操作过专项抵扣的人员
1.进入到“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界面,先选择“扣除年度”;然后依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完毕后,点击提交
3.信息提交成功后,可以回到APP首页,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 选择“年份2021”,查看已提交的信息
人力资源专家提醒2021年这些信息可以变更
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2021年是否变更扣除项目,由纳税人自行判断。
子女教育扣除比例: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方式: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由一方扣除100%,也可以夫妻每方50%,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赡养老人分摊比例:
非独生子女需要选择分摊方式:子女平均分摊、被赡养的老人指定分摊、子女间约定分摊。约定和指定分摊需要签订分摊协议,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图片来源:个人所得税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