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份购买了一套财务软件,到底按照几年摊销?“私车公用”的涉税处理

2021-10-22上一篇 : |下一篇 :

1.我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期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为95万元,其中87万为销售不动产收入,请问是否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期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扣除销售不动产收入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应如何填写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如将全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一行后,系统将提示以下信息:

选择“是”,按照以下提示填写本期转让不动产销售额:

并重新填写报表,请将除不动产销售额之外的本期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含开具及代开专用发票销售额)对应填写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中。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算销售额是否属于小微优惠范畴?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是否属于小微优惠按以下办法确定:

(1)申报表中“货物及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销售额不再分别计算,以合计数来确定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纳税人本期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允许从当期销售额合计数中扣除,扣除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4.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何时填写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季初资产总额、季末资产总额等项目的信息?

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申报所属期为季末的月份(即所属期为3、6、9、12月)可以填报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季初资产总额、季末资产总额等信息。

5.我单位为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保存报表时弹出确认是否符合小微优惠的提示,应如何处理?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系统初步判断您很可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为减轻您的办税负担,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调整纳税期限为按季度预缴申报,保存报表时系统会弹出相应提示信息,提示如下图:

如您确认本年度可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请选择“终止申报稍后改为按季申报”,并尽快到主管税务机关调整纳税期限为按季度预缴申报即可。

如您确认本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则可选择“继续完成申报”。

6.请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小微优惠条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等可享受什么样的优惠?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19]6号),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7.代收代缴车船税政策有哪些变化?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2019年1月1日起将货运车辆(包括货车、挂车、专业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车船税适用税额下调至现行税额的一半征收。电子税务局已完成相关升级改造,纳税人可下载最新模板进行申报。

8.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不能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

2019年2月1日起,纳税人可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税收管理平台”,申报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A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A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B表,也可登录以下地址https://its.sd-n-tax.gov.cn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