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流程那么繁琐,到底应该怎么做——2019公司注销最新政策

2021-10-22上一篇 : |下一篇 :

都说注册容易,注销难。

马上2019年就要到了,各个群友开始咨询,注销流程的问题。

不久之前,更有网传,深圳排队注销公司 ,报纸版面都不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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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排队注销的事情没那么夸张,但对于注销不少财务人还是存有很多疑问。

? 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税务注销

在2018年9月18日,税务总局公布[2018]149号,提出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和优化税务注销即办程序,自2018年10月1日起,对符合相应条件的纳税人,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税务注销即办服务,并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1.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应申请税务注销的情形

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具体包括: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成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2.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应申请税务注销的情形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具体包括: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什么情况下注销很难

1.被列为非正常户的企业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第三十八条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如果企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企业需要先补充纳税申报、补缴税款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解除非正常状态后,才能按照正常程序提交注销申请。

2.存在遗留税务问题的企业

实务中,企业日常经营情况比较复杂,要办理税务注销,常常涉及过去数年数据的复核。因此,如果企业在存续经营期间不关注税务风险的管控,这些风险点极易在企业税务注销过程中集中爆发。例如企业存货结转问题、股东与企业之间的财务混同问题、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不合规的纳税申报问题等等,企业的税务遗留问题都会给企业的正常注销带来一定的阻碍。

税务注销和工商注销有什么不同

从《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中可以看出,税务登记仅是方便税务管理的需要而设定的,而对法定的权利、义务并没有设定或终止的效力。即使没有进行税务登记,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也不会因此而减免。

而如果企业办理了工商注销登记,其权利、义务也就终止了,即使税务登记还在,企业合法注销的情况下也不能再进行税务管理,更不能成为税务机关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对象

注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 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

第二步 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第三步 登报公告(登报4一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一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第四步 登报4一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主要流程也就是:工商局先备案→登报→注销社保→税局申请注销→工商局递交注销资料→代码注销→银行注销

同时,为了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流程,近日出台的国市监注[2018]237号提出:

第二条,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

在原工商总局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的基础上,试点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参照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程序。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只需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发起人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只需提交《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企业盖章的《承诺书》和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三条,进一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

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公告期届满后30天(自然日)内,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