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2021-10-23上一篇 : |下一篇 :

导语

市科创委发布深圳市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和复审的通知,详情如下:

项目名称

深圳市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和复审。

注:应在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逾期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认定证书到期自动失效。复审程序参照认定程序。

资助对象

深圳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申报条件

1.从事的业务属于下列范围:

(1)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2)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3)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4)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5)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

(6)文化技术服务

(7)中医药医疗服务

2.近两年无违法行为;

3.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4.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50%以上,其中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35%以上;

5.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50%以上;

6.企业可提供有关国际组织认证。

资助金额

1.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上年度财务报表、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3.业务论述;

4.工作场所证明;

5.有关国家组织认证的国际资质认证证书;

6.上年度销售/服务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协议书等材料;

7.员工名册;

8.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

9.采用先进技术或研发能力的的证明材料。

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

8月16日-9月12日。

网址:https://sticapply.sz.gov.cn/。

书面材料提交:

9月16日-9月18日。

提交地点:

福田区市民中心行政服务西大厅18-28号窗口。

受理机构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申报流程

1.自愿申报;

2.专家评审;

3.社会公示;

4.审批机关审定;

5.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6.发放证书(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