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个人所得税扣税标准明起调整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21-10-23上一篇 : |下一篇 :

导语:明天起,到手的工资可能会有变化喔!因为,我大深圳的平均工资又涨了!据悉,深圳上年度职工月薪上调至6753元,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涨了近700元,2016深圳个人所得税扣税标准明起有调整,一起来看看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25元

201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753元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20259元

超过标准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明天起,到手的工资可能会有变化喔!记者昨日从深圳政府在线官网获悉,由于2015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比往年有所提高,7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市地税局将对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标准、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进行调整。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涨了近700元

深圳政府在线官网挂出“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16年度深圳市个人所得税相关税前扣除及免征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深圳市统计部门发布的《2015年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公报》的数据显示,2015年度深圳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034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753元(四舍五入)。记者查询市地税局去年发布的“2015深圳市地税局调整部分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及免税标准”了解到,该工资水平与2014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25元相比,提升了698.75元。

被辞退补偿费免税标准提高

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税标准得到提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深圳市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免税标准将从217953元调整为243102元(含本数),超过的部分,仍须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如果在7月1日前你被公司辞退,公司补偿你243102元,那超出的部分25149元(243102元-217953元)要按规定缴纳个税;但在7月1日后你被公司辞退,公司补偿你243102元,你就不需要再缴纳个税了。

缴纳公积金免除个税标准提高

在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标准方面,记者从“通知”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20259元(6753元×3倍)(7月1日前的标准是18162.75元=6054.25元×3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交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工资计税基数不得超过20259元(6753元×3倍)(此前的标准是18162.75元=6054.25元×3倍)。超过规定标准缴付的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计算公式

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个税起征点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税额

个税起征点: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案例:某人的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72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7200—3500)×10%—105=265(元)

年终奖缴纳个税计算公式:

(1)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例: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240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

以24000除以12,其商数20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2295(元),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5100-3500)×10%-105=55(元),

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2295+55=2350(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减去“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案例:一个人的年终奖金为12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

则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除以12,其商数958.33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1500 ×3%=345(元)。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由于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45元。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对职工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的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2个月),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只允许使用一次。

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